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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jjj18: 老實說,周易他們出的書要挑過,很多寫的狗屁不通,很多01/24 09:03
jjjjj18: 見解是有問題的
不至於吧 周易老師粉絲團造福無數考生 昨天讀不下書 雖然考司四 仍把司律一試作完再聽周易老師講解 但有以下疑惑 105司律一試刑法24題:答案(A) 甲得知乙竊取電纜一批,藏在路旁草叢內。乙不及銷贓即已因他案入監服刑。 甲前往搜得電纜後,載到丙經營的資源回收場,丙知情仍以 6萬元成交,並約 定轉手後再行結帳,但未轉手前為警查獲。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成立竊盜罪,丙成立故買贓物罪 (B)甲成立竊盜罪;丙無罪,因為尚未轉手賣出 (C)甲成立侵占脫離物罪,丙成立故買贓物罪 (D)甲成立侵占脫離物罪;丙無罪,因為尚未轉手賣出 我的想法是甲破壞乙對電纜的持有(雖該持有原因不合法)並建立自己所有 ,故甲論竊盜罪。 可是我昨天反覆聽 「一帆 一試解題講座 刑法 周易老師 」1時:57分:43秒處 老師說乙對於該電纜的持有是不合法,而侵占的成立是須有合法原因持有 (52台上1418例) 所以無論如何甲不會成立侵占犯罪 所以CD去掉 但「侵占脫離物罪」的侵占與335的侵占不是不能作相同解釋嗎? 故甲不成立337應該不能解釋成是乙對電纜是不法持有在先吧? 可能我學藝不精 105司律一試刑法第4題:答案:(D) 4 甲是書記官,承諾幫助受有罪判決人乙逃避刑事執行。在接受乙所贈 送之 50 萬元後,交給妻子丙並告知實情,後來丙去購買黃金以掩飾來 源。關於甲、丙的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成立收受贓物罪 (B)甲與丙成立收受贓物罪之共同正犯 (C)甲成立湮滅刑事證據罪 (D)丙成立隱匿刑事證據罪 這題在20分50秒左右 周易老師說 贓物罪是「身分犯」 贓物罪是「身分犯」?! 這個可能我學藝不精 首次聽到這個見解 懇請板上各大大指教鞭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19.2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85269266.A.663.html ※ 編輯: Zyth (36.239.19.239), 01/25/2017 00:07:54
CCWck: 推 01/25 00:47
Crazyloveyou: 他丙題不是在考他人犯罪證據這過點嗎 01/25 14:04
Crazyloveyou: 期待可能性不是嗎 01/25 14:05
Crazyloveyou: c很明顯是錯的啊 01/25 14:06
Zyth: 答案都沒問題 問題出在周易老師的講述 01/25 20:59
fatman5566: 贓物罪主體必須是非原財產犯罪之人 從這個角度下是否 01/26 08:38
fatman5566: 可以認為屬於身份犯? 01/26 08:38
winu: 那前財產犯罪人是否又可以因為院字785而與贓物罪行為人形成 01/26 09:47
winu: 贓物罪之共同正犯或幫助犯,教唆犯呢 01/26 09:47
winu: 院字785範圍擴張很詭異 01/26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