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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105年艾倫的刑法有提到說拿槍殺人的著手時點是瞄準 可是他並沒有特別提到是實務還是學說見解 我網路也查不太到資料 想請問說有關瞄準一事 版上大大可以提供相關實務見解或學說見解嗎 對於持槍殺人的著手點應該如何判斷 感謝大家 祝大家新年愉快 [課業]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歷屆考題的討論,如學理觀念的釐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143.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85942807.A.CDE.html
daniel830101: 著手的判斷有兩說 客觀說跟主客觀混合說 瞄準只是 02/01 18:42
daniel830101: 符合標準 所以才說是著手 02/01 18:42
a2161: 刑法就是把簡單的問題複雜化,看到這題目,慶幸自己已經不 02/01 18:49
a2161: 用再玩文字遊戲了。 02/01 18:50
jardon: 還有扣扳機的瞬間 02/01 19:45
er118486: 考生們 加油把 不要花錢送垃圾了 02/01 19:56
er118486: 上來推文的 都是那幾家 02/01 19:57
qw5980162: 抽象檢驗標準寫出來 你就會判斷了 02/01 20:18
silenthillwu: 應該是以又發生結果之危險動作為準,單純瞄準,即便 02/01 20:21
silenthillwu: 尚未扣下扳機,也可能走火而造成結果。因此應該是以 02/01 20:21
silenthillwu: 瞄準為著手。 02/01 20:21
g705092002: 我也是在看艾倫105的刑法,第15堂課他有說 02/01 20:51
g705092002: 瞄準為著手 實務和學說上都沒有爭議 02/01 20:52
silenthillwu: 都說了,以有無發生危險為判準 02/01 20:58
louis123321: 瞄準就著手啦 02/01 20:59
Crazyloveyou: 對 02/01 22:29
Crazyloveyou: 扣板機我都覺得有點晚了 怎麼會是這時候著手 02/01 23:29
CCWck: 黃榮堅就是認為扣板機才是著手 02/02 00:25
a2161: 好奇怪,拿槍瞄準別人,就算沒有扣扳機,算殺人未遂? 02/02 08:47
a2161: 拿槍瞄準別人,我覺得應該是預備殺人,實務也不會算未遂。 02/02 08:49
goodbearz: 客觀=扣扳機,主觀=自認為,主客觀擴大權利保護可能 02/02 08:50
goodbearz: ,因此就提早到瞄準 02/02 08:50
goodbearz: 理由很簡單,砍人不一定死,開槍很容易死 02/02 08:51
a2161: 那如果想拿石頭砸死人,什麼時候著手?石頭砸人,更不容易 02/02 08:58
a2161: 死。 02/02 08:59
louis123321: 實務也不會算未遂?你確定? 02/02 10:08
louis123321: 法源一下,105年就有最高法院把瞄準當作著手的說明 02/02 10:11
goodbearz: 石頭是投擲或砸下的時候算著手 02/02 12:21
goodbearz: 至於想拿石頭砸死人,等他擺脫想之後才有可能著手 02/02 12:21
jardon: 扣扳機應該是少數說吧 02/02 13:11
wt7410: 如果單純拿槍瞄準別人而沒有殺人意欲當然不會未遂,不知A 02/02 13:18
wt7410: 大是不是這意思? 02/02 13:18
jardon: 大概就是預備到著手這個階段的爭執了 02/02 13:21
a2161: 如果換成,想拿石頭砸死人,為什麼不是瞄準的時候著手?顯 02/02 13:41
a2161: 然無法自圓其說。 02/02 13:41
a2161: 我們現在在討論殺人罪,自然要有殺人故意,還用說嗎? 02/02 13:45
goodbearz: 純論危險、迴避可能,石頭丟過來可以閃,子彈就困難 02/02 13:47
goodbearz: 除非我們認可閃避子彈和石頭的可能性相等或類似 02/02 13:48
goodbearz: 否則二者相提並論就為難了 02/02 13:48
a2161: 子彈有可能打偏,沒打到要害,卡彈,槍法不準........等, 02/02 13:53
a2161: 不一定要閃子彈。 02/02 13:53
goodbearz: 這麼說還要另外討論石頭砸人的同時有第三人超越風險 02/02 13:59
a2161: 超越風險是另一個問題,題目沒說,不要混為一談。 02/02 14:04
goodbearz: 那麼題目提到石頭砸人了嗎? 02/02 14:07
goodbearz: 你都提卡彈了阿...題目提了嗎? 02/02 14:07
louis123321: 國考版最不能相信的就是課業文的推文XDDD 02/02 14:09
louis123321: 原PO還是自己去問老師吧~~國考版看多會燒毀der... 02/02 14:10
louis123321: (我指課業文) 02/02 14:10
a2161: 問老師?不同老師看法也不一樣,反正法律沒有標準答案。 02/02 14:16
a2161: 考試時,就兩說併陳,選那一說都行。結案! 02/02 14:21
jardon: 有自說自話的感覺 提了無關的題目 然後最後自己再說兩說 02/02 14:40
jardon: 並陳 02/02 14:40
a2161: 自說自話?無關的題目?你說了算?別回我,我在自說自話。 02/02 15:03
goodbearz: 不說說嗎? 02/02 19:18
goodbearz: 題目提到打偏,沒打到要害,卡彈,槍法不準了嗎? 02/02 19:18
a2161: 打偏 槍法不準....等,是在討論你說的危險性,不是在解題, 02/02 19:38
a2161: 自然與題目無關。 02/02 19:39
a2161: 我的直覺,瞄準是預備不是未遂,反正我沒有要考試,隨便說 02/02 19:42
a2161: 說,如果有人能把實務判決貼上來問題就解決了。 02/02 19:43
a2161: 如果"瞄準"是著手算未遂,那預備是什麼時候?那扣扳機是既 02/02 19:51
a2161: 遂? 02/02 19:51
louis123321: 幸好沒要考...不然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XDDDD 02/02 20:03
louis123321: 但也不要隨便說說啦 畢竟可能真的有人把課業文當真阿 02/02 20:04
a2161: 我沒有要考是因為我看破了,學者間的見解都會不同,我也懶 02/02 20:06
a2161: 得花時間去研究。 02/02 20:07
smallcosmos: 就算不信學者 你的說法見解也跟判決實務差很多 02/02 22:07
xeriob021409: 攜帶著槍站在被害人附近就預備了阿 02/02 23:32
wayhwa: 著手就跑理論然後涵攝,怎麼會有標準答案 02/03 00:00
goodbearz: 希望你的討論能與你研究相符合 02/03 09:58
tp943308: 這種就是自己含攝認定有沒有著手啊 學說丟上去應該就有 02/03 14:47
tp943308: 分數了 02/03 14:47
tp943308: 判斷是否有對刑法所保護的法益有侵害的可能 02/03 14:48
silenthillwu: 預備應該是購買槍枝的時候,已經瞄準就算著手 02/08 15:59
silenthillwu: 出現殺人計畫並開始準備凶器,就是預備。客觀上已有 02/08 16:00
silenthillwu: 對被害人造成危險的行為,就是著手 02/08 16:00
sampsonhugh: 歡迎善用此信箱 https://goo.gl/uiYHvS 03/12 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