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eoth: 勾勾的缺點已改善很多,很好,加油 02/09 17:00
→ realJume: 不要寫出格子啊 換行就好了 02/09 17:39
→ realJume: 還有你過失犯的推理很奇怪 02/09 17:41
推 beachwu: 小括號,只有(1),就省略括號,直接論述吧,然後構成要 02/09 18:09
→ beachwu: 件階層的文字建議省略 02/09 18:09
→ mulder13: 加油 02/09 19:09
→ winu: 加油 02/09 20:11
推 Go1denDragon: 建議標題寫某人xxxx行為構成刑法第xxx條之xx罪 02/09 21:14
推 Go1denDragon: 還有你第一題是條件關係配相當因果關係在寫嗎? 02/09 21:17
→ Go1denDragon: 函請併辨?併辦? 02/09 21:18
噓 xoyster: 又跪 02/09 22:06
推 silenthillwu: 我怎麼覺得好像寫錯法條和論點了呢?甲乙是不是應該 02/09 22:32
→ silenthillwu: 互相調換呢? 02/09 22:32
噓 sjy0821: 煩 02/09 22:52
推 Go1denDragon: 還有使之早產這裡是不是有個學說實務爭議? 02/09 23:02
→ o500521: 有耶,但是我覺得時間內寫不完直接寫實務見解 02/09 23:44
推 cherrywo: 個人覺得不寫爭議司律分數都會偏低 02/10 00:31
推 watermom5566: 爭議的呈現方式應該是:本題是否為...容有爭議,然基 02/10 00:48
→ watermom5566: 於...理由,本文認為本題情況應認定為...,實務見解 02/10 00:48
→ watermom5566: 亦同此。 02/10 00:48
推 watermom5566: 有爭議的地方一定要點出,不要好像不知道有爭議就直 02/10 00:58
→ watermom5566: 接採一說。 02/10 00:58
推 Go1denDragon: 還有你作答中的「具體個案」我都寫本件或本案 02/10 01:29
推 Go1denDragon: 就算用帶過的也要讓老師知道你知道這裡有爭議 02/10 01:32
→ zakijudelo: 這次NIKE的代言人失職了... 02/10 09:27
推 brook515: 標題不要用括號式的引法條方式,而且我是建議給肯定的回 02/10 13:57
→ brook515: 答,不要用可能成立這種說法 02/10 13:57
推 brook515: 例如:乙悶斃嬰兒的行為成立(刑法第274條)生母殺嬰罪 02/10 13:59
→ brook515: 。括號內可省略 02/10 13:59
→ brook515: 再來,不用什麼構成要件階層冒號,故意犯就客觀-主觀-違 02/10 14:00
→ brook515: 法-有責就好 02/10 14:00
→ brook515: 沒有爭點就這樣平鋪直述,有爭點另行開段抓篇幅 02/10 14:01
→ brook515: 然後千萬不要寫超出格,新制採電腦掃描閱卷,超出格的外 02/10 14:02
→ brook515: 面電腦掃不到,等同沒有寫 02/10 14:02
推 silenthillwu: 我是覺得根本不成立生母殺嬰罪,請把題目看清楚,不 02/10 14:29
→ silenthillwu: 知道是我看錯,還是原po看錯 02/10 14:29
推 brook515: 這關係到生母殺嬰罪「甫生產」的認定,確實有討論餘地。 02/10 14:59
→ brook515: 實務上記得有個5日以內的判例,但可以帶到274條立法目 02/10 14:59
→ brook515: 的,重點應當是生母甫生產後身心虛弱卻又同時承受龐大 02/10 14:59
→ brook515: 壓力的情狀,期待可能性降低致有罪責減輕的274條,而非 02/10 14:59
→ brook515: 以客觀上固定的期間來認定何為甫生產 02/10 14:59
推 Zeel: 這題應該可以成立生母殺嬰,因為生母生下後呈現昏迷,醒來後 02/10 16:00
→ Zeel: 就馬上發現嬰兒有難治疾病而動手殺嬰,應該可以解釋為甫生 02/10 16:01
→ Zeel: 產吧? 02/10 16:01
噓 YenPH0413: 覺得B大人很好,免費改考卷 02/10 17:07
噓 pk0943: 你到底要廢到什麼時候? 02/11 00:19
推 winu: 加油啊,別理一些酸言酸語 02/11 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