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ames830212: 37特覆3722判例 需要二者皆有罪加上二者為一罪 才有 03/20 20:56
→ james830212: 起訴效力及於全部 不得另行起訴 03/20 20:56
→ james830212: 二者皆有罪或二者為一罪則無267適用 檢察官得另行起 03/20 20:56
→ james830212: 訴 03/20 20:56
→ james830212: 小弟的了解是這樣 有錯請指正 03/20 20:57
→ miles1019: 建議再看一下P160的第11行到第13行 03/20 20:57
→ SCDAN: 這邊都對 但是 得另行起訴 跟既判力擴張 有點矛盾 03/20 20:59
→ title2002: 起訴客觀不可分 一部起訴 未起訴部分 視為起訴 若它部 03/20 21:02
→ title2002: 法院認為無罪 免訴 不受理 起訴效力不及它部 03/20 21:02
→ ppingin: 你把起訴不可分與既判力擴張弄混了,建議分別去看清楚定 03/20 21:11
→ ppingin: 義與要件。 03/20 21:11
→ SCDAN: 是真的搞混了 03/20 21:47
→ SCDAN: 假設甲一行為傷害乙跟丙 檢察官只起訴傷害乙的部分 後來 03/20 21:51
→ SCDAN: 法院認為是一罪 但是認為傷害乙有罪 丙部分無罪 此時沒有 03/20 21:51
→ SCDAN: 起訴不可分 照書上意思 檢察官可對丙部分另行起訴 可是在 03/20 21:51
→ SCDAN: 既判力上 這個是裁判上一罪 不是應該有既判力擴張 而認為 03/20 21:51
→ SCDAN: 丙部分受既判力所及 因此檢察官不得再起訴 03/20 21:51
→ SCDAN: 我是不是哪邊理解錯了 03/20 21:51
推 graceok: 我的理解是 268條 所以起訴的範圍會等於審判(既判力) 03/20 22:48
→ graceok: 的範圍 所以以你的例子 法院認定對丙的部分無罪之後 03/20 22:48
→ graceok: 不生起訴不可分 這時法院既判力的範圍就只能限定在檢 03/20 22:48
→ graceok: 察官所起訴的部分 也就是甲對乙的部分 希望沒有錯@@ 03/20 22:48
→ louis123321: 一行為數罪 一部有罪一部無罪,無罪的部分也不能再 03/20 23:17
→ louis123321: 追訴審判的原因是 該物理上的一行為僅能受一次裁判吧 03/20 23:18
→ SCDAN: 可是林師卻說可以另行起訴 03/20 23:28
→ SCDAN: 所以有點搞混 03/20 23:29
→ ikariamman: 以法院的認定作為認定基準 實務跟不告不理相反 03/21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