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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網址: http://www.storm.mg/article/242380?utm_source=Line新聞&utm_medium=新聞點擊&utm _campaign=Line_today 立院三讀!詐騙集團視同幫派最重判刑10年 陳俐穎ꀲ017年03月31日 23:01 風傳媒 先前多起海外詐騙案讓台灣人正視到詐騙問題的嚴重性,為因應詐騙集團猖獗,立法院31 日三讀通過《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只要結構性組織具有持續性、牟 利性,且觸犯最重本刑逾5年之罪者,將被視為幫派,可能面臨3年到10年有期徒刑。詐騙 集團、電信詐騙等案件除了原有的詐欺罪外,也適用此修正條文加以嚴懲。 現行法令定義組織犯罪是3人以上的幫派、具有內部管理結構、以「犯罪」為宗旨的集團 性組織,但實務上少有組織會以「犯罪」為目標,且越來越多元的犯罪行為,也已經不僅 限於脅迫性或暴力性。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自1996年施行後,已有20年的時間未更動,但社會情勢及整體相關 法制仍持續變動,造成條例已有不合時宜的疑慮。本次的條文修正案的重點包括確定犯罪 組織的「定義」,不限於集團性、常習性之組織,不限於暴力犯罪。修正後的條文明定, 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最高得併科1億元罰 金;參與犯罪組織者,最重可處5年以下徒刑,得併科1千萬元以下罰金,但參與情節輕微 者,可減輕或免除其刑。若違反者為公務員或經選舉產生的公職人員,則加重其刑2分之1 。 在針對打擊跨國電信詐欺上,除原先能適用《刑法》第339條之4的詐欺犯罪集團,與原有 《刑法》339條之4詐欺罪之外,也會依據修正後的《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中的處罰規定懲 處。 而為防詐騙集團「招兵買馬」擴大組織,新條文中也新增規定,未來若是招募他人加入犯 罪組織,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招募未成年人,將加重2分之1的刑期。法務 部也表示,修法可使未來檢警偵辦組織結構性犯罪時,有著更為強而有力的法律依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3.236.9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91006170.A.FAC.html
pptdff0116: 酒駕表示:欣慰 04/01 08:32
futri752: 無能的政府只會用重刑解決問題= = 04/01 10:42
fash0952: 所以有能的政府法律刑責都很輕?神邏輯 04/01 10:55
kevincgg: 應該修法被對岸抓到者不得引渡回台 04/01 11:05
NCHU: 二樓的推文怎麼導出三樓的結論,求解。 04/01 11:23
cindycincia: 要鞭刑 04/01 11:49
hune: 亂世就要要重典好嗎!難道要像之前一樣讓詐欺犯輕輕判? 04/01 11:54
hune: 在國外被抓的台灣詐欺犯都超怕被遣返中國,中國判得很重的。 04/01 11:56
nazo: 關個十年出來繼續騙 監獄根本沒有教化功能 04/01 11:58
holdbird: 那綠營那些政客婊示: 04/01 12:04
islm: 重刑也有意見…?為反而反? 04/01 12:08
yeatsfang215: 其實會分享主要是有修正法條啦....XD 04/01 12:18
sbflight: 二樓那你講個除了修法以外的解決辦法 04/01 12:23
sbflight: 你說可教化的話 我會笑死 04/01 12:23
PeaceSan: 持續性=連續性或接續性?,一罪一罰?,牟利性=詐欺本質? 04/01 12:39
PeaceSan: 不確定法律概念? 04/01 12:39
samkivn963: 哈哈,宮廟那群垃圾以後死定了 04/01 12:39
LONGLONG: 修的有夠慢,公務就是慢人一步 04/01 12:46
futri752: 跟教化可能性的關係......? 04/01 13:06
futri752: 對 我完全同意重刑 我錯了 也不用去管刑度分析、法益權 04/01 13:07
futri752: 衡,甚至是犯後處遇與後端的刑事執行 04/01 13:07
futri752: 跟大家道歉 無限期支持重刑化!!! 04/01 13:10
futri752: 抱歉害原po被噓 04/01 13:11
futri752: *的文 04/01 13:11
goshfju: 本來就該重罰 那種愛在大眾運輸發瘋的也要好好管下 不然 04/01 13:13
goshfju: 他們有恃無恐 04/01 13:13
futri752: 完全同意亂世用重典,雖然司法信賴度甚低,但我們還是 04/01 13:14
futri752: 相信在重刑案件不會有任何冤案的發生,所以儘可能應速審 04/01 13:14
futri752: 速決,最好通通唯一死刑,這樣台灣治安就會大幅改善了! 04/01 13:14
futri752: 真有道理!抱歉,我過去的觀念大錯特錯,我會深自反省。 04/01 13:14
futri752: 給sb大一個大讚,幸好台灣還有你這種人,不然台灣就完蛋 04/01 13:16
futri752: 了 04/01 13:16
MASAMIFANS: 不用在哪講些五四三的拉 這裡是國考版 要悲憤去八卦 04/01 13:34
kirorolove: 馬曉濱事件就用「亂世用重典」的案例之一 04/01 13:40
zakijudelo: er 大該不會又出來說補習班就是……XD 04/01 13:55
rokeptt: 有時覺得這是民粹,但對岸那樣做確實有嚇阻作用,只覺得 04/01 13:56
rokeptt: 要向一些老師說的,要有特別規定 04/01 13:56
pa304404: fu大,你的回話方式正好解釋為什麼對一般民眾推廣犯罪 04/01 14:11
pa304404: 預防、矯正教育總是成效不佳的原因。下意識讓人認為你 04/01 14:11
pa304404: 們就是那種眾人獨醉惟我醒的高傲讀書人心態,我沒讀過 04/01 14:11
pa304404: 書我很低就對了。 04/01 14:11
sbflight: 還在跳針唯一死刑XDDDD 04/01 14:17
sbflight: 就請你說一個修法以外的方法講不出來嗎? 04/01 14:18
sbflight: pa大,我還在學,刑罰的預防跟矯正我知道 04/01 14:24
sbflight: 只是我不懂政府修法然後說政府無能,但提不出其他方法 04/01 14:26
sbflight: 的心態是什麼 04/01 14:26
er118486: 差不多啊 穩賺不賠呢 04/01 14:36
er118486: 這些補教廢物 吃了多少人錢和時間 04/01 14:37
pa304404: sb大,讓你會錯意了。我知道在這板出沒或潛水的,有一 04/01 14:41
pa304404: 定比例的人會接觸刑法或相關理論。我只是認為他的語氣 04/01 14:41
pa304404: 根本無助跟他人對話跟和鞭策政府。 04/01 14:41
sbflight: 也罷啦,他從十點想解決辦法想到現在也是挺悲涼的Zz 04/01 15:03
chefoflegend: 覺青還不趕快去佔立院在這憤世忌俗有何用? 04/01 16:07
yeatsfang215: 想請問大家,文中所述:也會依據修正後的《組織犯罪 04/01 20:12
yeatsfang215: 防制條例》中的處罰規定懲處,是不是代表未來優先適 04/01 20:12
yeatsfang215: 用,可以想成特別法的概念,是這樣認知嗎?謝謝 04/01 20:12
sunblues: 反正只會判最輕的刑度 04/01 21:53
jardon: 如果重刑能解決問題那酒駕不會愈來愈嚴重 04/01 22:18
jardon: 要用到刑罰都是結果發生了 還不如在源頭處理 雖然我這麼 04/01 22:21
jardon: 說一定被某些人嗆你講方法阿www 04/01 22:21
jardon: 直接加重刑責最簡單 也最能讓民眾看到有做事 但是是最有 04/01 22:23
jardon: 效?我看不見得吧 酒駕的例子很明顯了 04/01 22:23
CCWck: 以後詐騙不成可能真的會去恐嚇... 04/01 23:03
sbflight: J大,我不會嗆你講方法,我也沒說有效,但我懷疑講不出 04/01 23:39
sbflight: 修法以外的方法的人直接說政府無能到底是什麼心態 04/01 23:39
wugilin: 請問有鞭刑的新加坡!酒駕撞死人的情形多嗎?性侵犯會多嗎? 04/02 02:21
wugilin: 就是因為台灣等國家刑罰太輕!假釋再犯頻仍!故需地獄存在@ 04/02 02:21
jungle01: 說重刑有助於減少犯罪可以解釋擄人勒贖嗎 04/02 05:58
jungle01: 越減越輕反而越來越少人犯甚至沒再聽過有人犯 04/02 05:58
KKB: 擄人是減少是因為時代進步阿這麼簡單問題 04/02 11:14
KKB: 到處都監事器手機電話打過馬上抓.都跑不掉 04/02 11:15
KKB: 扯到減刑笑死 04/02 11:15
jungle01: 監視器怎不能阻止其他犯罪? 04/02 11:26
jungle01: 對了 在監視器還沒普及前擄人勒贖就大幅下降 甚至在還 04/02 11:27
jungle01: 沒有監視器的時候擄人勒贖殺死肉票的機率也已經大幅下 04/02 11:27
jungle01: 降 04/02 11:27
jungle01: 這些你要怎笑? 04/02 11:28
jungle01: 當時擄人勒贖剛開始時肉票幾乎都是殺死後來先改變為肉 04/02 11:30
jungle01: 票大多不殺 當時還沒有監視器 04/02 11:30
jungle01: 何況詐騙更需要通聯領錢地方一定也都有ATM怎沒能阻止詐 04/02 11:32
jungle01: 騙? 04/02 11:32
jungle01: 我在等你笑我耶 04/02 11:32
jungle01: 即便把你說的監視器原因為真 你不也證明重罰無用利之所 04/02 11:38
jungle01: 在一定有人敢冒險除非能讓犯罪人知道容易被抓使他不會 04/02 11:38
jungle01: 產生僥倖心理 政府一昧重罰不就是政府無能沒其他招式只 04/02 11:38
jungle01: 能採用無用但能騙百姓的招式嗎 04/02 11:38
KKB: 蠻好笑的阿 講不出辦法整天可教化 喊政府無能 04/02 11:43
jungle01: 你的回答呢只會回這種空洞的話? 何況我何時說到可教化? 04/02 11:45
jungle01: 我是知道擄人勒贖減輕處罰反而犯的人少的原因但我想看 04/02 11:47
jungle01: 你的高見 04/02 11:47
KKB: 詐騙就是刑度過低才會有監事器都不怕.車手不是找邊緣人就未 04/02 11:47
KKB: 成年.被抓的又不是主腦 04/02 11:47
b514037: 如果連重刑都無法遏止犯罪!!那這國家.... 04/02 11:49
pozx: 看到一些胡扯蝦扯的法匠來硬是要怪政府,也是長見識了 04/02 13:52
whippy: 如果重刑=無能,那新加坡不就是落後國家? 04/03 08:09
dallashuang: 監視器對重大犯罪其實是有一定的嚇阻作用 04/04 00:33
FRsky: 在少輔院當過替代役,在裡面看過很多小詐欺犯,問他們出去 04/04 08:51
FRsky: 後要幹嘛?10個有8個回答你,繼續做詐欺啊!我問為甚麼? 04/04 08:51
FRsky: 他們說因為判很輕啊!而且關一關之後出來還有錢花!你覺得 04/04 08:51
FRsky: 爽不爽?進去以後裝乖點還能早點假釋出來,在裡面有錢的就 04/04 08:51
FRsky: 大爺,也不用怕欺負!所以先從刑期加重蠻好的啊,至少有再 04/04 08:51
FRsky: 做事... 不要連改個法都扭扭捏捏的 04/04 08:51
whitefather: 請問10個詐騙,有幾個關好關滿??? 04/05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