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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考版 就是國考綜合討論的板 如果沒有辦法取得最強國考資格 如何服眾?? 而且水桶、退文等等就是類似判決 當然要給最常常在做的人做事情 所以我建議 每個選版主的人請附上通過司法官考試得成績單 如果是檢察官更好 知道有公然污辱、誹謗更可以主動開始偵查。 以上,這樣國考版主就能服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16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91663656.A.A96.html
leo921080931: 覆議 04/08 23:01
leo921080931: 建議檢察官 04/08 23:01
Go1denDragon: 本日最中肯! 04/08 23:01
Chowchingg: 建議當過立法委員 04/08 23:02
evilsura: 這樣大家就知道哪個id有司法官身分,很不方便 04/08 23:02
leo921080931: 這樣版友們不會申論題可以寄信給版主改 04/08 23:02
zippers: 嗯,我早猜到遲早會出現這篇,哈 04/08 23:04
Go1denDragon: 建議雙版主,一個檢察官一個法官,這樣才能避免糾 04/08 23:04
Go1denDragon: 問制度 04/08 23:04
Go1denDragon: 還要第三個版主必須是律師,三面關係才會完整,做 04/08 23:05
Go1denDragon: 到武器平等 04/08 23:05
leo921080931: 這樣沒有律師被害人的權益怎麼辦 建議三個 04/08 23:05
ivorykao: 結果大家都針對板主條件XD 04/08 23:05
famas2200: 很多逆尾法學素養比法律學系新生都還要低落耶 04/08 23:05
Go1denDragon: leo來擊掌一下XD 04/08 23:05
edward0811: 會嗎?我覺得陪審團吧,看7人表決更好 04/08 23:05
Go1denDragon: 陪審團要有大小兩個 04/08 23:06
leo921080931: 正在打被你搶一步了XD (拍手 04/08 23:06
edward0811: 版規修改要容易,不合理的就是要廢掉 04/08 23:06
zippers: 這樣金字塔還缺一腳,沒有律師怎麼行,沒有人站在被桶的 04/08 23:06
zippers: 版友角度來看 04/08 23:06
cat763152001: 要當過總統啦,民主正當性 04/08 23:07
Chowchingg: 樓上這樣是?要請馬嗎? 04/08 23:09
Chowchingg: 還是扁 04/08 23:09
MJdavid: 公然侮辱、誹謗什麼時候變非告訴乃論了? 04/08 23:10
這樣會扣分的 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一項 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 犯罪嫌疑=\=訴訟條件 告訴乃論與否是訴訟條件,不是犯罪成立的條件 不能搞混喔。不然怎刑事訴訟法會有告訴乃論之罪可以補正呢?? 非告訴乃論知悉犯罪事實還是能偵查阿
enijmax: 請以"板"規自訂標題,不是"版"規,為什麼大家都不遵守? 04/08 23:10
※ 編輯: ns954411 (180.177.161.6), 04/08/2017 23:14:34
noesy1123: 書讀到壓力這麼大的感覺 04/08 23:12
pkp: 建議大法官也來一個,還可以釋憲一下 04/08 23:21
MJdavid: 抱歉 沒上刑訴 要考的考科以後連刑法都要不考了..... 04/08 23:31
bensonpcps95: .... 04/08 23:41
ikariamman: 司法官很忙的判決寫不玩了誰管你這雞毛蒜皮小事 04/08 23:53
soqqcat: 考上了誰還來管國考版......只有少數才會啦 04/09 01:50
noborukun: 外交官也不好考啊 04/09 01:59
vbbv99601054: 認真還是反串阿?我覺得不要落入歧視比較好(ex.念好 04/09 02:13
vbbv99601054: 法律才能當板主),雖然現任的相關素養讓人嘆為觀止 04/09 02:13
vbbv99601054: 沒錯... 04/09 02:13
jenoren: 被推文笑死XD刑訴和憲法都學很熟耶!(讚嘆) 04/09 03:52
leoth: 無聊,不認同也不支持這可笑的想法 04/09 08:07
stradivari: 讚 04/09 08:36
warning7254: 酸民,鯛民,也管一管,只要正面不要酸面 04/09 08:58
ok5566: 結果法助哭哭 媽的 還要幫主子管國考板QAQ 04/09 11:29
LONGLONG: 這篇蠻好笑 04/09 12:42
elcatel: 通過司法官考試,是國考最強來當版主?你嘛幫幫忙。我嘘 04/09 13:09
elcatel: 。 04/09 13:09
jimlexus: 建議科技部訂定專法管理PTT 04/09 13:35
nnn2149: 建議由世界警察美國總統川哥擔任板主 04/09 16:42
Go1denDragon: 建議當版主必須經過地球聯邦授權同意 04/09 16:52
trusti: 要不要水桶還開陪審團來決定 04/09 17:43
Go1denDragon: 水桶天數六個月以下的還可易科P幣 04/09 18:29
susanoo: 以上好多法律人XDDD後學已笑歪 04/10 12:33
ryancij: 呵 司法官有空管這個 05/22 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