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vye: 兄弟可以娶姐妹,學校公民課學過04/11 05:30
離開公民課已經很久了QQ
※ 編輯: home2588 (180.217.167.53), 04/11/2017 06:14:12
→ daylight9157: 離異不就沒有配偶關係了嗎?而且那個人本來就跟你沒04/11 06:29
→ daylight9157: 有親屬關係04/11 06:29
→ daylight9157: 不過怕的就是如果離異→結婚→生子→又離異→結婚→04/11 06:32
→ daylight9157: 生子。這樣子好像就不能。 04/11 06:32
推 jasonyeh: 就法律上是可以,但林秀雄教授以違反善良風俗認為應禁止04/11 06:42
可是善良風俗好唯心喲!
推 leo8847: 真的覺得親屬那一堆肯否 學說很阿雜04/11 09:07
而且還很繞口,很容易搞混
推 papkkpa: 每次看到姻親考題,就會想到新竹媳婦殺公公那個新聞事件04/11 09:20
→ papkkpa: 。04/11 09:20
我怎麼想到以前有一則新聞說爸爸娶兒子離婚的老
婆?可我記得這樣法律不是不允許嗎?
推 aleventy: 選擇題以實務、法條為準,申論題才要考慮學說04/11 10:59
→ aleventy: 所以“女兒”是弟弟血親配偶之血親,非姻親關係04/11 11:02
所以應該是可以娶嘍?
※ 編輯: home2588 (180.217.140.36), 04/11/2017 12:08:55
推 efly176: 以下是個人的觀點:要看男方有沒有要認養配偶的女兒,如04/11 13:02
→ efly176: 沒認養關係,就像楊儒門娶他沒血緣的妹妹一樣係算合法 04/11 13:02
推 waiting5566: 感覺可以 要亂一點的話弟弟結婚完再收養 04/11 16:47
這,也太狠了吧。。。
※ 編輯: home2588 (180.217.140.36), 04/11/2017 19:08:42
→ navykao: 樓上那是1073-1第三項近親收養禁止範圍04/11 20:38
請問一下,所以您的意思是說,如果弟弟娶女兒就
不能認養了?
※ 編輯: home2588 (180.217.140.36), 04/12/2017 06:10:53
推 aleventy: 題目有明寫女兒跟爸爸,所以應該沒有認養的問題 04/12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