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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即將產生新任板主, 希望能帶給國考板全新的風氣 這是我們所期待的 不過我們都知道之前本板常有惡意人士愛噓文,充滿性謾罵,影響大家的討論空間 我要建議新任板主能修改水桶規定 (OS:其實這應該是er條款) 規定 1:一天內不同文章底下出現惡意性謾罵留言達三條以上;或者三天內累積五條以上 2:板友檢舉,確認確有謾罵之事實 第一犯水桶30日 第二犯水桶60日 第三犯水桶360日 此後歸零重新計算 這樣故意`惡意謾罵的人士就只能摸摸鼻子不想再鬧了 這樣我們的討論空間比較乾淨自在 希望此點建議可以給新任板主參考,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61.1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91902783.A.804.html
acid99: 很棒的建議 04/11 18:04
MJdavid: 發文與推文限制:登入次數 150 次以上 超過150天又會有新04/11 20:31
MJdavid: 帳號出來犯 不如短刑期 板主有效率的一犯事就處分 來的有04/11 20:32
MJdavid: 用04/11 20:33
vbbv99601054: 我認為應該搭配一文一罰,在同一篇文章下的推文謾罵 04/12 10:02
vbbv99601054: 視為一個謾罵行為,不同篇下的謾罵則分論併罰。另外04/12 10:02
vbbv99601054: ,所謂再犯須以初犯已經公告水桶並執行完畢。所以假04/12 10:02
vbbv99601054: 設在第一次水桶前有三個謾罵行為,仍各處30天水桶。04/12 10:02
noovertime: 一犯30太久 1犯7天 2犯30差不多04/12 21:59
noovertime: 畢竟惡意謾罵是主觀認定的問題04/12 21:59
你好,所以我有考慮到這問題 才會在第一點就提到 1:一天內不同文章底下出現惡意性謾罵留言達三條以上;或者三天內累積五條以上 這是為了避免有人不小心情緒上發洩或誤噓文而不會馬上被桶 但如果這人是故意或惡意連續謾罵達上敘規範,才可以水桶 這樣的比例原則最適合,當然,歡迎大家討論並提出更好的規範,謝謝 ※ 編輯: leoth (49.217.161.185), 04/13/2017 13:25:10 ※ 編輯: leoth (49.217.161.185), 04/13/2017 13:30:28
noovertime: 行為切割應該以被制止前後來算 04/13 23:10
noovertime: 另外「噓文」根本不該列入這個範圍內吧 不管故意與否 04/13 23:10
noovertime: 有種就把噓文關掉 而不是說你誤噓文不會馬上被水桶 04/13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