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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oth (小貓)》之銘言: : 最近即將產生新任板主, : 希望能帶給國考板全新的風氣 : 這是我們所期待的 : 不過我們都知道之前本板常有惡意人士愛噓文,充滿性謾罵,影響大家的討論空間 : 我要建議新任板主能修改水桶規定 : (OS:其實這應該是er條款) : 規定 : 1:一天內不同文章底下出現惡意性謾罵留言達三條以上;或者三天內累積五條以上 : 2:板友檢舉,確認確有謾罵之事實 : 第一犯水桶30日 : 第二犯水桶60日 : 第三犯水桶360日 : 此後歸零重新計算 : 這樣故意`惡意謾罵的人士就只能摸摸鼻子不想再鬧了 : 這樣我們的討論空間比較乾淨自在 : 希望此點建議可以給新任板主參考,謝謝 如果是我,前兩個是初犯與累犯的罰則, 三犯就該讓他永久與版面隔離了,能夠重複犯同樣的錯誤 三次,你跟我說他不是故意,我真的不相信。 而且,有些帳號擺明了就是來釣魚的,這種的也不用跟他客氣, 直接永久隔離還比較實在。 -- posted from bbs reader hybrid on my Xiaomi HM NOTE 1LT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43.1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91903859.A.C78.html
lindarnb: 釣魚的意思?是指訟棍嗎? 04/11 18:18
Tevye: 故意引戰也是釣魚的一種 04/11 18:56
沒錯,只要推噓文或發文語氣有刻意引起爭端疑慮的,通常都有問題,一桶天下太平... ※ 編輯: fogflower (61.223.133.135), 04/11/2017 20:12:46
linmarkyu: 我被退+桶時 就有站內、組務板裡跟前任D大板主提過 04/12 00:25
linmarkyu: 違反板規 確實是要罰則之處分 但對於初犯的板友來說 04/12 00:25
linmarkyu: 也未免太超過罰則了 一下子就直接給予退+永桶 連機會 04/12 00:25
linmarkyu: 都不給 當下就詢問他 難道板主從出生到現在 都不從 04/12 00:25
linmarkyu: 犯錯!? 我相信每個人都會犯錯 但他卻對於此事 沒有 04/12 00:25
linmarkyu: 與我面對說明 可知 再多說各種道理 他仍然還是堅持 04/12 00:25
linmarkyu: 個人見解 對於罰則規則之制定 是支持以初/累犯為主 04/12 00:25
vbbv99601054: 不支持引戰的處罰,所謂引起爭端疑慮不夠明確,會讓 04/12 09:56
vbbv99601054: 板主很有操作空間。 04/12 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