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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各位大大,小弟我又有疑問上來請教各位大大了! 也是阿摩的問題,剛剛看到這題說被害人的承諾 是阻卻違法的事由,但我又想起加工自殺罪這條, 還去查了一下,上面寫說取得被害人承諾處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可被害人承諾不是阻卻違法的事由嗎 ?可以請前輩們解釋一下嗎,謝謝! 32 下列何者並非阻卻違法事由? (A)被害人的承諾 (B)業務上的正當行為 (C)欠缺期待可能性 (D)緊急避難 附上加工自殺罪 刑法第 275 條 (加工自殺罪)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謀為同死而犯第一項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91.1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93466332.A.E58.html
kerwin8057: 只適用在保護法益不在於被害人的同意上。例如毀損罪04/29 19:52
GoldChain: 生命法益和重大身體法益,屬例外的無處分權04/29 19:52
kerwin8057: 同意構成要件才實現的罪跟未得同意才算犯罪的罪都不適04/29 19:53
kerwin8057: 用 04/29 19:53 可以再問一下嗎,K大所說的重大身體法益不適用 在被害人的承諾,那這樣拳擊比賽跟摔角比賽,一 樣是被害人同意,這樣這種同意不是一樣無效嗎? 抱歉,因為之前做過差不多的題目,阿摩的解說有 說到這是因為自願放棄法律的保護,所以順便想到 的,可以請大大們解釋嗎?
a127: 嗯,我讀的是二樓的說法。04/29 20:39
owen5566: 基本上是2樓說法,詳細一點是04/29 20:53
owen5566: 現在討論的是除罪化的自願,而不是入罪化的自願04/29 20:54
owen5566: 加工自殺加工自傷都是以被害人自願做入罪為基礎04/29 20:54
owen5566: 以上參考易老師的刑法總則04/29 20:56
謝謝大大們的說明,可以問一下易老師的名字嗎? ※ 編輯: home2588 (180.217.191.111), 04/29/2017 21:25:05
kerwin8057: 重利罪侵害的是財產法益,也不能主張得被害人承諾阻卻04/29 21:17
kerwin8057: 違法04/29 21:17
kerwin8057: 算是得承諾的例外,被立法者特別規定的04/29 21:17
jasphy: 可以搭配一起看看 https://www.ptt.cc/bbs/LAW/M.1465 04/29 22:05
jasphy: 482847.A.834.html 04/29 22:05
jasphy: 可至LAW板搜尋"行為藝術"。 04/29 22:06
好的,謝謝j大
andy78912: 原po說的摔角問題 其實在客觀構成要件上就會被並非實04/30 09:59
andy78912: 行不受容許之風險檔掉了,不受容許的風險討論的是利益04/30 09:59
andy78912: 與風險的衡量,若比賽過程沒有違背比賽的規則,產生一04/30 09:59
andy78912: 種對社會大眾抽象的利益,提供娛樂與情緒之宣洩,其行04/30 09:59
andy78912: 為所製造的利益大於風險04/30 09:59
並非實行不受容許之風險?第一次看到,謝謝A大 的說明!
a9301040: 生命法益無法處分,自然不能承諾04/30 10:12
※ 編輯: home2588 (180.217.165.223), 04/30/2017 12:27:23 ※ 編輯: home2588 (180.217.165.223), 04/30/2017 12:4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