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oodday06: 那至少也可以提出如何解決問題? 05/05 01:14
→ goodday06: 學歷造假、逃稅、罪犯躲藏等問題 如何透過法律約束? 05/05 01:15
推 LWK: 至少學歷不能造假吧 05/05 01:15
→ highlander: 詐欺、偽造文書、漏稅罰,本來就有法律規定 05/05 01:17
→ highlander: 明星、暢銷作者難道就沒有漏稅、偽造學歷年齡? 05/05 01:18
→ highlander: 請弄清楚現在是限制到沒有犯罪的人的人權 05/05 01:22
噓 asjimmy: 我舉最簡單計程車的例子,司機有受委託公權力? 05/05 01:25
→ asjimmy: 那就是要討論這限制是否有違反比例原則,或是否有社會需求 05/05 01:25
推 Megatron: 沒要限制取什麼名,但有權知道本名 05/05 01:26
→ asjimmy: 那既然要開課,不應該讓學生知道老師的學經歷背景嗎? 05/05 01:27
推 gentle10: 我支持你的論點,但是在避免防止妨礙他人自由,維護社會 05/05 01:27
→ gentle10: 秩序是可以用法律來規定 05/05 01:27
→ asjimmy: 更遑論補習班老師連最基本的教師證照都不用, 05/05 01:28
→ asjimmy: 一個實名制知道你是誰,知道你的學經歷, 05/05 01:29
→ asjimmy: 最起碼讓學生要去捕的人有所選擇,交易資訊對等 05/05 01:29
→ asjimmy: 我總不能繳了錢去聽一個自稱台大畢業,結果是XX私大肆業 05/05 01:30
→ asjimmy: 一個是販賣娛樂,一個是教育,兩者的限制本來就有所不同 05/05 01:32
→ gentle10: 我想問姓名是隱私權的一種嗎? 05/05 01:36
→ highlander: 你在國考板看考取經驗分享,文章有實名嗎? 05/05 01:37
→ highlander: 你看完了覺得有被唬爛的風險,所以強迫PTT一律實名? 05/05 01:37
→ highlander: 再講一次詐欺、偽造文書本來就有現行法規範 05/05 01:38
→ gentle10: 你有付錢給ptt嘛!你對ptt有什麼權利 05/05 01:39
→ highlander: 計程車是高度人身風險的問題,完全沒搭到邊 05/05 01:40
→ asjimmy: 這個就跟計程車實名制一樣,或許改天也會改到網路這塊 05/05 01:40
→ asjimmy: 但是不是現在,就最簡單來說,你有付錢給PTT? 05/05 01:41
→ asjimmy: 計程車為什麼會被實名?有他當代背景,諸多強姦案跟超收 05/05 01:42
→ asjimmy: 以及各種違規事件,促成政府管理這一塊, 05/05 01:42
→ highlander: 契約自由,你可以不付錢不買,你訴諸的是你被騙這件事 05/05 01:42
→ asjimmy: 那現在就剛好類似當年激起的民眾需求,所以才呼求立法 05/05 01:43
→ highlander: 計程車是高度人身風險,風馬牛不相及 05/05 01:43
→ asjimmy: 你可以不服,也可以盡量帶風向,民主社會就是這樣 05/05 01:44
→ asjimmy: 今天去補習補到被上了還不算高度人身風險喔? 05/05 01:44
→ highlander: 關在車廂行駛乘客跑不掉的問題,程度完全不是一個層次 05/05 01:45
→ asjimmy: 但是最後如果法立出來,再來大法官釋憲結果 05/05 01:45
→ asjimmy: 你這樣說乘客可以自己跳車阿,就跟補習班可以自己不去啊 05/05 01:46
→ asjimmy: 就講最簡單的,你去補自稱台大畢業結果是私立科大肆業 05/05 01:47
→ highlander: 你自己好好看看你最後一句通不通順 05/05 01:47
→ asjimmy: 如果沒有實名制,你怎麼去查?怎麼去告詐欺? 怎麼申訴? 05/05 01:48
→ highlander: 實名制可以阻止你被上喔?完全不正當聯結還聽不懂 05/05 01:49
→ asjimmy: 連名子都是假的怎麼查? 05/05 01:49
→ highlander: 小偷來偷東西還要報上名喔? 05/05 01:49
→ asjimmy: 那我就問你連名子都是假的你要怎麼查自己有沒有被騙? 05/05 01:49
→ highlander: 搶匪搶銀行還要自報姓名喔?不正當聯結懂嗎? 05/05 01:50
→ asjimmy: 你都比你他們是小偷了,那立法防範不是很合理嗎˙˙? 05/05 01:50
→ asjimmy: 比擬 05/05 01:50
→ highlander: 老師跟補習班間的契約是實名的,帳戶是實名的 05/05 01:50
→ highlander: 不要把全世界都當笨蛋 05/05 01:51
噓 ayokayok: 用真名,我不覺得侵犯什麼權利 05/05 01:51
→ asjimmy: 但是補習的人不知道阿,這樣就只有補習班知道 05/05 01:52
→ highlander: 一直亂凹抓不到人,新聞怎麼肉搜到他的 05/05 01:52
→ asjimmy: 交易資訊也不對等阿 05/05 01:52
→ highlander: 你不覺得你現在就可以報上名來,不然別人有被騙的風險 05/05 01:52
→ goodday06: 制度本來就是需要不斷改進的 05/05 01:53
→ highlander: 我怎麼知道你是誰,是不是詐騙集團? 05/05 01:53
→ goodday06: 當計程車的制度已經改進到相對安全 05/05 01:53
→ ayokayok: 實名制的利大於弊,如果能約束從業人員資格,我不覺得違 05/05 01:53
→ ayokayok: 法 05/05 01:53
→ goodday06: 補習班制度卻落後到不安全 那當然能立法改進啊 05/05 01:54
噓 asjimmy: 我賣啥給你了? 我收你錢還是你付啥給我? 你有跟我交易啥 05/05 01:54
→ ayokayok: 實名制還可以揪出違法從業的人 05/05 01:54
噓 bcs: 管你老師取什麼名字,難道消費者連服務販賣者真名都沒有知的 05/05 01:54
→ bcs: 權利? 05/05 01:54
→ ayokayok: 老師簽契約是對雇主,但是學生及家長外界的資訊並不對 05/05 01:55
→ ayokayok: 等 05/05 01:55
→ goodday06: 基本上 消費者端應該要能得知真名、能查證真學歷 05/05 01:55
→ goodday06: 政府管控端 應該要能掌握師資所有動向、總教學時數 05/05 01:56
推 gentle10: 這篇一定是哪個崩潰的老師,推推崩崩崩 05/05 01:57
→ goodday06: 不掌握這些資訊 詐欺、罪犯、漏稅問題 又如何解決 05/05 01:57
噓 asjimmy: 而且肯定不是教法律的= = 不然就真的更有必要實名制了 05/05 01:57
→ highlander: 我怎麼知道你匿名發文下一步是不是要詐騙? 05/05 01:58
→ asjimmy: 如果連教法律的都論述成這樣...學生還去補啥 05/05 01:58
→ highlander: 你這麼肯定保成高點補習班老師教法律的名字是什麼? 05/05 01:58
→ highlander: 就你懂法律?他們都不懂? 05/05 01:59
→ goodday06: 扯到鄉民匿名了 真的崩得有點厲害 05/05 01:59
→ gentle10: 不要再跳針了 05/05 01:59
→ asjimmy: 你不用跟我說你叫啥˙˙,反正都是藝名 05/05 01:59
→ highlander: 支持論點也就只有被騙風險,網路哪裡無被騙風險? 05/05 02:00
→ highlander: 既然拿被騙當主軸,又分裂看待網路環境,跳針跳這麼大 05/05 02:01
→ asjimmy: 如果要良民證就真的有侵害人權之虞 05/05 02:01
→ asjimmy: 但是如果只是姓名的話,所有小學到大學,哪個教師不是實名? 05/05 02:02
→ asjimmy: 我去學校代個課都還要看我教師證跟我姓名呢,你怎不說這個 05/05 02:02
→ highlander: 你文章再好好看一次 05/05 02:03
→ gentle10: 拿虛擬和真實做比較,如果在虛擬世界你被右肩那科技進步 05/05 02:03
→ gentle10: 了 05/05 02:03
→ asjimmy: 你一下要扯網路一下又要扯委託公權力,不要自助餐好嗎 05/05 02:03
→ highlander: 文章前三行是不是中文? 05/05 02:04
→ asjimmy: 所以修法本身就是一種改動,我前面也回過了,剛好現在改到 05/05 02:04
→ asjimmy: 剛好現在改到這塊,以後要不要修網路實名要看社會需求 05/05 02:04
→ highlander: 被詐騙還有分虛擬實境哩,可以這樣跳針的嗎? 05/05 02:05
→ highlander: 你是主張網路詐騙除罪化是嗎?天吶 05/05 02:06
→ asjimmy: 恩.崩潰的人真的好慘= =我居然試圖跟你溝通 05/05 02:06
→ asjimmy: 我說改動你自己腦捕到詐騙除罪化,我猜你是行政人員吧 05/05 02:07
→ asjimmy: 不然這個論述差成這樣...別說法律,教啥我都信阿 05/05 02:08
→ highlander: 坦白說是你恐慌在補習班被上這件事,又怕被騙 05/05 02:08
→ highlander: 我在試圖告訴你,實名阻止不了你被上和被騙 05/05 02:08
→ highlander: 然後不知道哪邊來的跳針一直冒出實名萬能說 05/05 02:09
→ asjimmy: 但我可以知道誰騙我! 你不實名連被誰騙都不知道 05/05 02:09
→ asjimmy: 甚至連有沒有被騙也不知道 05/05 02:09
→ goodday06: 沒有任何制度能完全阻隔非法 但是透明化往往是基本 05/05 02:10
→ asjimmy: 我沒有說他萬能,這只是一種立法改動而已 哪裡萬能? 05/05 02:10
→ goodday06: 當一切資訊透明 剩下交給消費者判斷 05/05 02:10
→ highlander: 警察、檢調知道,不然司法機關是幹嘛用的 05/05 02:10
→ highlander: 難道小偷強盜沒報上名,大家就等死喔? 05/05 02:11
→ asjimmy: 是怎樣?幫人造大帽還要順手扣上去? 05/05 02:11
→ highlander: 要不要規定小偷偷東西要實名?不然恐慌又來了 05/05 02:12
噓 asjimmy: 這麼棒的點子你怎麼想到的!!! 趕快推動!! 快去游說 05/05 02:14
→ goodday06: 當警察檢調知道的時候 已經犯罪了啦 05/05 02:18
→ goodday06: 資訊透明可強化自主管理、讓消費者有知的權利 05/05 02:19
→ goodday06: 補習班制度本來就很多漏洞或執法不嚴之處 改不改罷了 05/05 02:20
噓 asjimmy: 而且你一直把教師不實名跟小偷,強盜放在一起比較 05/05 02:23
→ asjimmy: 是怎樣?你也已經預設他犯罪了是不是? 05/05 02:24
→ kaky: 補習教育有管理規則喔 出書有管理規則嗎? 快去廢掉補教業的 05/05 03:18
→ kaky: 管理規則吧... 05/05 03:18
推 nolag: 說的沒錯啊,這種規範過頭了不符比例原則 05/05 03:32
推 P1986625: 街頭藝人賣藝都要執照了,補習班老師沒有專業嗎?也不一 05/05 03:36
→ P1986625: 定要實名制啊,執照化管理就好了,對外用化名,但執照上 05/05 03:36
→ P1986625: 要有實名化名對照,一方面保障有照補教師,一方面也保護 05/05 03:36
→ P1986625: 消費者。 05/05 03:36
推 P1986625: 不過那個行業是背景複雜,利益關係龐大,應該會不了了 05/05 03:40
→ P1986625: 之 05/05 03:40
推 lottopop2: 支持論點,我也認為有點管過頭了,如果因為有風險就必 05/05 05:29
→ lottopop2: 須實名,以後死的就是鄉民了,但如果是經過犯法等狀況 05/05 05:29
→ lottopop2: 被吊銷教師執照的教師到補習班任教我認為這種狀況就該 05/05 05:29
→ lottopop2: 強迫實名,無前科則該自由決定 05/05 05:29
→ lottopop2: 限定必須考執造我也覺得是很好的方法,畢竟教育的東西 05/05 05:42
→ lottopop2: 本來就要有一定的專業,而且如果執照化管理 05/05 05:42
→ lottopop2: 也可以達成實名化的目的,老師可以假名授課 05/05 05:43
→ lottopop2: 但必須有執照給人檢驗 05/05 05:43
噓 eno4022: 娘子,快出來看人崩潰 05/05 06:02
推 elmerischen: 國考板跟八卦板差不多了 05/05 06:22
噓 eno4022: 討論這個早就違反板規1了,看板主什麼時候停止裝睡囉 05/05 06:24
推 alees: 本議題討論失焦,先行結案處理 05/05 0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