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mo (我來了)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請益] 106年初等勞工行政
時間Fri May 5 16:13:58 2017
下列有關促進工作平等措施之說明,何者錯誤?
(A)女性受僱者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考選部更正答案,表示此選項錯誤,而條文第2項亦說明減半發給,
不懂錯在哪,謝謝大家指導,感恩。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103.12.11):
「①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
得請生理假1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3日,不併入
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②前
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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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l1024: 考選部的問題 05/05 18:14
→ newmo: 謝謝R大的幫忙解答 05/05 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