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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缺錢花用,鎖定其有錢好友乙,打算偷竊。乙聽聞消息,將家裡的金條全部換成石頭放 在保險箱。某晚,甲潛入乙宅打開保險箱後…無言。試問甲之刑事責任? 如題 想請版上大大指點 感謝 [課業]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歷屆考題的討論,如學理觀念的釐清。 ===========================板規宣導,ctrl+y可刪除 ============================ (三)課業文規範: 1.課業文不以標題和分類為標準,以文章內容為實質課業文審查。 2.禁止課業文問得答案後刪除,除無人回應外,不論答案正確與否,均禁止刪除。 3.發表課業文應附上來源、題目、自己解題想法,違者刪除。 4.國考歷屆考題與考題觀念討論(書裡看到的選這個)請附上想法、出處。 ============================================================================== 備註:刪除文章會進入垃圾桶並不會消失,所以自刪課業文絕對能查的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21.217.17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95025049.A.83A.html
silentforce: 應該是26條不能犯 05/17 20:46
Gingergirl: 竊盜罪的著手和不能未遂吧 05/17 20:46
maxim20xx: 我想得差不多 只是覺得有這麼簡單嗎 很懷疑自己 05/17 20:52
winu: 順便檢討27 05/17 21:03
waterlovers: 我覺得普通未遂,不能未遂的話,無危險那關過不了 05/17 21:10
waterlovers: 而且是加重竊盜 還可以討論加重時的著手討論 05/17 21:11
asd7486: 同樓上 05/17 21:16
Zeel: 加重竊盜未遂 05/17 21:23
Gingergirl: 不能未遂不會過但還是要討論啊XD 05/17 21:25
asd7486: 就看你採哪說啊 05/17 21:36
a9301040: 加重竊盜實務學說著手時點、不能犯又無危險的實務學說 05/17 21:39
ufo15526368: 慘,連考點都看不出。。。 05/17 21:43
tttggg: 多做題目就知道爭點怎麼包裝了... 05/17 23:05
jardon: 加重條件 加重構成要件 05/17 23:37
gentle10: 這還能討論到中止犯 05/18 00:26
buggest: 1.82年第2次刑庭決議or主客觀混合理論(竊盜著手認定)。2 05/18 11:09
buggest: .障礙未遂。3.不能未遂。4.竊盜罪跟侵入住居競合關係。 05/18 11:09
f51807: 還有侵入住宅阿 還可以討論一下夜間(? 05/20 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