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siibouf: ?06/02 20:15
推 alees: 請改標題,有無自己見解06/02 20:46
※ 編輯: pityjasmine (223.139.75.167), 06/02/2017 21:40:33
→ EOMing: 法緒考到這個也算蠻難的 GOOGLE后像是出自詹森林等人合著 06/03 00:15
→ EOMing: 的民法概要 該書于權利占有章節有提到實務見解 81臺上1875 06/03 00:16
→ EOMing: 號判決 存款如爲第三人憑眞正之存單及印章所冒領,依其情形 06/03 00:17
→ EOMing: 得認該第三人爲債權之準占有人 反面解釋 真正之存單 但偽 06/03 00:18
→ EOMing: 刻之印章 無法認丙為債權之準占有人 06/03 00:19
→ EOMing: 相類實務見解 81年台上字第28號判決 06/03 00:20
推 EOMing: 物之于占有 權利之于準占有 占有真正授權的金鑰 才是該 06/03 00:24
→ EOMing: 財產權的準占有 06/03 00:24
推 EOMing: 刑法延伸考點整理的話就併同339-1~339-3 外加96司考古題 06/03 00:35
→ EOMing: 考過的銀行行員誤KEY存款金額的法律問題 組合一個主題 06/03 00:36
→ EOMing: 被降職的半澤直樹行員 櫃台作業時應有的法律認知 06/03 00:38
→ pityjasmine: 所以占有主要針對物,而準占有主要針對財產權(如債權 06/03 00:52
→ pityjasmine: )? 06/03 00:52
→ EOMing: 民法第966條一項 財產權,不因物之占有而成立者, 06/03 00:54
→ EOMing: 行使其財產權之人,為準占有人。 06/03 00:55
→ EOMing: ~~~~~~~~~~~~~~ 憑眞正之存單及印章 > 行使其財產權之人 06/03 00:55
→ EOMing: 財產權,不因物之占有而成立者 >物權以外之其他財產權 06/03 00:58
→ EOMing: 第940條 對於物有事實上管領之力者,為占有人。 06/03 00:59
推 JIXXK: 73年第11次民庭決議 06/03 02:39
→ pityjasmine: 所以 06/03 13:51
→ pityjasmine: 準占有=>擁有財產權,但目前沒有占有中,而去行使 06/03 13:51
→ pityjasmine: 其財產權即屬之,如甲把錢存銀行(擁有財產權但目前存 06/03 13:51
→ pityjasmine: 銀行未占有中),拿存摺印章去領錢(行使財產權),甲即 06/03 13:51
→ pityjasmine: 屬準占有人? 06/03 13:51
→ pityjasmine: 但若依據73年民庭會議,若印章是”偽刻”的就不會是 06/03 13:51
→ pityjasmine: 準占有人? 06/03 13:51
→ pityjasmine: 而占有就是看其有無實際占有,無但有所有權即間接占 06/03 13:55
→ pityjasmine: 有人,而有實際占有但基於所有權即自主占有,基於其 06/03 13:55
→ pityjasmine: 他權利而占有即他主占有?占有都是用在物權面? 06/03 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