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o8847 (阿宗)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課業] 民法 應繼分與剩餘財產分配
時間Wed Jun 21 18:13:50 2017
各位大大你們好
例如題目問
甲之繼承人為其配偶乙,子女丙丁,其應繼比例為何?
我的答案是
1138+1144同為繼承時所以應繼分比例為各1/3
至於題目若有要算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制的話
我的答案是1005+1030-1
同時會補上法定財產關係制消滅的情形(離婚,分產制,一方死亡,無效..等)
有疑問的是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制的計算時機:
是要考試題目中有出現婚前婚後財產的數字,例如婚前500婚後1000
要先算剩餘分配(1000-500)/2配偶先拿走一部分然後再算應繼比例
假設題目沒有出現數字就直接適用1138+1144去算應繼比例
這樣對嗎?
因為沒去先算配偶那一塊結果會不一樣,那判斷要不要計算剩餘財產的情形就是看題目有
沒有出現婚前婚後的財產嗎?
手機排板傷眼抱歉
感謝耐心看完回覆的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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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running9977: 通常題目都會排斥夫妻先分一半 06/21 18:19
→ running9977: 你只要按照應繼分的規則去作答即可 06/21 18:19
→ running9977: 更正是先''排除'' 06/21 18:20
推 cj06cj06: 應該是要看題目用哪一種財產制吧...... 06/21 18:47
推 watermom5566: 是 06/21 19:05
推 Saaski: 是,所以配偶可以拿兩份(剩餘財產分配 + 應繼分) 06/21 19:59
→ leo8847: 感謝回覆,以上都上榜 06/21 20:16
推 naivekasa: 可參釋字620號意旨 06/21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