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wfrank: 爭點多的題目不要寫法條內容,直接函攝就好,爭點少的可 06/22 13:14
→ newfrank: 以寫,不過也不用全寫,寫有爭議的地方就好。 06/22 13:14
推 aleventy: 在公司法測試過,不寫條號+非法條原文,還是有20+ 06/22 13:30
→ aleventy: 推測,函攝內容和邏輯處理弄好就可以拿分 06/22 13:31
推 leaveleft: 如果是小題,我會寫一下內容,大題的話我會寫條號後就 06/22 13:35
→ leaveleft: 涵攝,但都沒寫條號的話我會沒安全感XD 06/22 13:35
推 H25566: 如果你是問要不要抄法條內容,答案是不用,除非法條哪一段 06/22 13:59
→ H25566: 的解釋有爭議。 06/22 13:59
推 Go1denDragon: 看你篇幅 06/22 17:18
→ Go1denDragon: 不會的題目我會全抄,會的就寫條號然後有爭點或涵 06/22 17:20
→ Go1denDragon: 攝到的部分寫進去 06/22 17:20
推 lilittlee: 可以借文問嗎?書記官跟法制呢?這是沒有附法條的,所 06/22 21:25
→ lilittlee: 以就要寫到條號跟盡量完整的法條內容了嗎? 06/22 21:25
推 leo8847: 看題型 有些擺明要秀法條的,爭點多就條號加幾行法條內容 06/23 07:58
→ leo8847: 即可 06/23 0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