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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題考考績處分的救濟與審查。 第二題考裁量基準表與裁量瑕疵。 請問大家寫的如何呢? 強者我朋友,她第一題寫了整整四頁,半本考卷。 不但在考卷上大肆介紹與批評特別權力關係理論。 更揚言:「依本人理論,特別權力關係應全面揚棄,落實人民訴訟權,讓法治國的陽光普照 「縱為擁護特別權力關係的黨羽,亦應為本人保障人權之精神起立叫好!」 在另一個子題還說「審查密度,疊床架屋,依本人理論,應無採用之必要。」 她是不是邱派學說看太多,看到腦子壞掉了?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17D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9.169.15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99670238.A.CE7.html
fade710066: 我第一題寫到第7頁去了,虧我還寫的很高興,這樣還有07/10 15:05
fade710066: 救嗎QQ07/10 15:05
有標明題號應該沒關係吧,哈哈哈哈哈 ※ 編輯: staatsrecht (117.19.169.159), 07/10/2017 15:06:06
agn0000099: 其實有寫104.8.2就好啦07/10 15:05
ake83611: 溫暖而富有人性07/10 15:06
jiunyug: 痾 ,試卷發下來請先摺好,寫前看一下頁碼07/10 15:06
※ 編輯: staatsrecht (117.19.169.159), 07/10/2017 15:07:21
tttggg: 考4題,結果第1題寫4面半...真強者?07/10 15:07
tttggg: 等等,我搞錯了=.=07/10 15:08
Rohmer: 我都跳著寫耶,有標題號,這樣不行嗎?@@07/10 15:08
yoyo05292003: @@為啥我考的行政法跟你好像不一樣 第一題哪來考績07/10 15:09
我們考法制噢 ※ 編輯: staatsrecht (117.19.169.159), 07/10/2017 15:10:08
tomato01: 我也不一樣07/10 15:09
Xing0226: 是103年8月的樣子,問一下決議日期寫錯,是怎麼算QQ07/10 15:10
aihposaihpos: 我也是 我想考你那份07/10 15:10
f10052017: 有人四題申論有人兩題申論啦樓上07/10 15:10
cgmix07: 應該不是同一張07/10 15:10
abcdefgh0: 原po是指法制的行政法嗎07/10 15:10
thpst89105: ??你在工三毀07/10 15:10
a9150622: 我剛剛還看了n次題目,想說哪裡有考績,以為自己行政法07/10 15:10
a9150622: 程度爛到考考績都不知道XDD07/10 15:10
alex8913: 瞬間拿起自己考卷確認... 想說怎有考績......07/10 15:11
Xing0226: 看錯了,原來是法制XD,我剛剛講的是行政類科的ㄏㄏ07/10 15:11
frentzenwolf: 改下標題吧 不然會嚇到很多人07/10 15:12
andy61132000: 剛剛也拿起考卷看一下07/10 15:12
已更改 ※ 編輯: staatsrecht (117.19.169.159), 07/10/2017 15:12:49
hahaharabbit: 明年再來07/10 15:12
piercingX: 寫得很好啊哈哈哈哈07/10 15:13
newfrank: 最好一題寫4面啦,選擇題和另一題申論不用寫嗎?07/10 15:14
hahaccu: 寫四頁半也是要寫到考點,不然一樣沒分07/10 15:14
Lawleit: 無聊,我只寫重要性理論可以救濟,然後寫判斷餘地。07/10 15:14
stinger5009: 行政法應該是最不需要寫超多的考科了吧XD07/10 15:18
twchen2002: 蠻屌的XDDDDDD07/10 15:19
dr45jfga: 這一定落07/10 15:21
她已經自行宣布落榜了XDD ※ 編輯: staatsrecht (117.19.169.159), 07/10/2017 15:22:59
piercingX: 練筆無壓力吧 本來就不是要考上的 應該要參加司律吼07/10 15:24
luismars: 他知道「揚棄」這個詞的意思嗎?不要覺得很潮就亂用呀...07/10 15:26
她是主張一律回歸一般的司法救濟呀XD ※ 編輯: staatsrecht (117.19.169.159), 07/10/2017 15:28:18
luismars: 「揚棄」是哲學語:保留主體,增加優點(揚)除去缺點(棄) 07/10 15:35
luismars: 修憲屬於揚棄;沒有否定ROC憲法,而是完善(?)其內容。 07/10 15:38
luismars: 所以她的真意是全面否定"特別權力關係"嗎? 07/10 15:41
ken3kg21: 行政類科行政法申論第一題高點的刊物完全命中超誇張的 07/10 17:08
smallname: 釋字皆以“特别法律關係”表示了,没必要再琢磨特别權 07/10 17:40
smallname: 力關係了吧 07/10 17:40
cen2016: 重點寫到就好不須長篇大論 07/10 17:47
louis123321: 關鍵是選擇題XD 07/10 17:55
pinhanpaul: 打這麼詳細,先承認… 07/10 18:12
crazylin924: 大肆批評特別權力關係 然後審查密度那題放棄嗎? 07/10 18:14
IPO5566: 幹司律來練筆的吧XDDDD 07/10 18:26
H25566: 等等,妳不是妳朋友?不然怎麼這麼清楚 07/10 18:45
andy78912: 有完全命中 我竟然把他丟了== 07/10 18:56
louis123321: 不過看來教授的洗腦非常成功 應該從事研究當研究室 07/10 18:57
louis123321: 大弟子比較好吧XD 07/10 18:58
jiunyug: 大法官跟學者對於特別權力關係也是用揚棄一詞,用法沒錯 07/10 19:00
GARIGI: 起立叫好?我是改考卷的就給1分 07/10 19:52
sjy0821: 你朋友就是警特作文寫的很偏激的那個嘛呵呵 07/10 19:56
sjy0821: [問題] 公義與憐憫? 07/10 19:57
sjy0821: tml 07/10 19:57
lch06: 我以為我看到許宗力653的協同意見書XD 07/10 20:18
lch06: 許大法官也是用揚棄一詞喔 07/10 20:20
t1e1r2r2y1: 我是寫逐步破除特別權力關係欸 07/10 20:34
newborn0913: 感謝你朋友為煩悶的考試日常增添一點樂趣,嘴角都失 07/10 20:57
newborn0913: 守了 07/10 20:57
manboisold: 感謝你這篇文+1 太釋壓了lol 07/10 22:37
luismars: 恕對大法官不敬,揚棄是"既克服不好的形式又保留本體", 07/11 10:04
luismars: 如果真意是全面否定特別權力關係,為何又寫"揚棄"? 07/11 10:05
luismars: 用捨棄、放棄、破棄、拋棄...不是比較清楚確定嗎? 07/11 10:07
pinhanpaul: 因為揚棄聽起來比較潮 07/11 18:16
spector66: 是一個「拿起來丟掉」的意思 07/12 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