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sabelle723: 借問網路上有法研所的詳解嗎? 感恩~~ 07/10 21:55
推 soqqcat: 我寫不真正連帶 07/10 21:58
→ emma369: 我寫乙旅行社和丙旅館另訂第三人利益契約欸... 07/10 22:41
推 Hatewoman: 也可以討論代理阿 07/10 22:59
推 Hatewoman: 跟旅遊契約沒關係,那邊找不到請求權基礎的 07/10 23:01
→ Kai1216: 13題的A應該是出錯題目了吧 保證人向債務人清償? 還是 07/10 23:27
→ Kai1216: 是其他解釋嗎 07/10 23:27
推 piercingX: 第二題我跟補習班解的爭點與條號都一樣...結果在文末 07/11 02:30
→ piercingX: 硬是腦衝血寫了旅遊契約 ....囧 07/11 02:31
推 alegria: 跟我解題思路幾乎一樣 難道我的民法終於有救了嗎QQ 07/11 12:40
→ isabelle723: XD 萬一是我們一起完蛋怎辦 07/11 15:27
→ isabelle723: 我也覺得有不真正連帶 但來不及寫了 07/11 15:28
推 duo3333: 因為丙僅為乙的屢行輔助人 故丙的責任=乙的責任 07/15 12:15
→ duo3333: 因甲和丙 並無直接的契約關係 所以請求權基礎只有184 07/15 12:17
→ duo3333: 僱用關係的存在 採事實上客觀認定y 07/15 12:17
→ duo3333: 關於旅館是否有過失責任 決定於民法184是否成立 07/15 12:18
→ duo3333: 本題 假設有過失的話 甲可以向旅館請求184+188 07/15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