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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一般行政行政學第25題,我剛剛已經提出釋疑,書面文字如下 行政學測驗題第25題,題目詢問:下列那一項關於我國行政倫理相關法律的敘述錯誤? A「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規定了公務人員參與政黨活動的適當行為標準 B「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公務員因案在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中者,不得資遣或申請退休 C「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部屬如認為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違法,應負報告之義務 ;該管長官如認其命令並未違法,而以書面下達時,公務人員即應服從 D「公務員服務法」不適用於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 公布之測驗題答案為D。 但公務人員保障法業於民國106年6月14日由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080021號令修正公布 第 3、10、11、17、21、22、26、43、51、71、74、77、78、 80、83、85~88、91、93 ~95、100~103條條文,並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之規定,自106年6月17日生效。 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7條第1項如下: 公務人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有服從義務,如認為該命令違法,應負報告之義 務;該管長官如認其命令並未違法,而以書面署名下達時,公務人員即應服從;其因此所 生之責任,由該長官負之。但其命令有違反刑事法律者,公務人員無服從之義務。 依照新法,本題C選項之正確敘述,應為:「該管長官如認其命令並未違法,而以書面署 名下達時,公務人員即應服從」方為正確。因此,C選項應同列為正確答案,方為合宜。 提供的佐證文件為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的條文截圖 如果有版友也打算提的話,以上內容提供參考。 -- 「遵守法律的規定對公民來說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不過當國家違反了自己所制定的法律, 而企圖侵害個人權利的時候,如果公民還去盲從的話,那麼就是一項罪惡了。因為當國家 有犯罪或是謬誤行為產生的時候,身為民主國家的公民,得有對這樣的行為提出異議、批 判、抵抗的權利和義務。」 銀河英雄傳說 《飛翔篇》第五章\混亂、錯亂、惑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217.16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99842029.A.C21.html
jiunyug: 推 07/12 15:12
yuchengchih: 推 我也提了 07/12 15:19
fuyako: 十分感謝! 07/12 15:50
homumado: 上班中本來等今天晚上回去要來提,感謝熱心的朋友 07/12 15:59
pk258258: 推用心 已提 07/12 17:23
anitayeh: 公服法24 適用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 07/12 21:06
Zeel: D是正解,但C與現行法不合,應同列 07/12 21:19
alex8913: 感謝熱心! 07/13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