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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看柳震的總複習 有個題目 甲乙計畫先悶死A後棄屍 但A沒有被悶死卻死於後續的棄屍行為 他講到說結果延後發生有兩個學說 概括故意說+嚴格故意說 因為我一直都是以概括故意說為主 可是柳震說嚴格故意說的情形下可以成立過失共同正犯 所以甲乙可以成立過失共同正犯 卻沒有交代理由 讓我很頭痛 怎麼想都不對 過失怎麼會有共同犯意聯絡 他又說這是陳子平老師的學說 強烈推薦採此說 當然採哪說不是重點 但過失共同正犯這邊我真的想不通 請前輩幫忙解惑 另外 柳震有講到說客體錯誤的解題SOP 1.抄題目 2.點出客體錯誤 3.依法定符合說不阻卻故意 這樣不交代理由OK嗎 雖然是可以節省很多時間 總覺得柳震教得跟我學的有很大的差異(解題技巧的部分) [課業]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歷屆考題的討論,如學理觀念的釐清。 ===========================板規宣導,ctrl+y可刪除 ============================ (三)課業文規範: 1.課業文不以標題和分類為標準,以文章內容為實質課業文審查。 2.禁止課業文問得答案後刪除,除無人回應外,不論答案正確與否,均禁止刪除。 3.發表課業文應附上來源、題目、自己解題想法,違者刪除。 4.國考歷屆考題與考題觀念討論(書裡看到的選這個)請附上想法、出處。 ============================================================================== 備註:刪除文章會進入垃圾桶並不會消失,所以自刪課業文絕對能查的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88.2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00860734.A.222.html ※ 編輯: maxim20xx (111.254.88.234), 07/24/2017 09:46:13
shellhelix: 柳震的課你聽得下去? 07/24 10:02
教的不好嗎 因為是函授總複習我也沒的選 ※ 編輯: maxim20xx (111.254.88.234), 07/24/2017 10:18:57
gamebird: 過失的共同正犯強調的是有一個共同的注意義務違反 07/24 10:44
gamebird: 因彼此違反共通的注意義務而有相互補充的共同正犯關係 07/24 10:45
gamebird: 不以犯意聯絡為必要 07/24 10:45
gamebird: 但我國實務不採過失的共同正犯 因為沒有犯意聯絡 07/24 10:46
gamebird: 考試時應該還是以實務見解跟通說為主 其他來當加分用 07/24 10:47
goodbearz: 不知道為何,聽柳的同學都要我轉聽紀 07/24 10:50
goodbearz: 紀沒有不好,但我好難聽清楚他在說什麼 07/24 10:50
skatopia: 我買柳的完全也聽不懂他在說什麼 後來只好聽撲馬免費的 07/24 10:54
skatopia: 了 ...... 07/24 10:54
jdtrue: 他指的採此說應該是補充學說時可以提這個觀點 考試不寫實 07/24 11:53
jdtrue: 務光提這個超危險的吧 07/24 11:53
Deesu: 寫概括就好 別冒險阿 07/24 11:55
Deesu: 少數學說可以點到就好 07/24 11:56
leaveleft: 以前我寫刑法都打安全牌,實務一個學說一個,然後再管 07/24 12:54
leaveleft: 見…不寫實務我自己會覺得怪怪的,學說我都挑好記的 07/24 12:54
Deesu: 其實還是要看原po考什麼 如果四等就別冒險了 三等或司律可 07/24 16:14
Deesu: 能實務學說都點到會比較周延 07/24 16:14
goodbearz: 我倒是被警告,先寫學說,然後「惟」再寫實務 07/24 17:54
goodbearz: 最後以實務做結 07/24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