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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105/10/12公告Q&A 標題 66.考試是否受颱風影響而延期的資訊何時會發佈?該至何處得知此訊息? 內容 依國家考試偶發事件處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考試期間遇有颱風,致部分部目或全 部科目不能進行考試時,應由典試委員長會同考選部決定後,通知所有考區停止考試,未 考之科目另行擇期舉行考試。因此,於考試舉行期間,將視氣象局發布之颱風強度是否達 到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訂定的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規定標準,採取適當措施 。分區考試,只要一考區有影響,就全部延期,請隨時留意本部網站最新消息。 https://goo.gl/C9566S (考選部網頁) http://imgur.com/a/OvmKJ (截圖) -- 不過 當然 從之前某年颱風延期退費的處理方式 就已經見識到考選部強韌的臉皮了 ※ 引述《Scansnap (1234)》之銘言: : 這件事對錯 我不是雙方當事人沒有意見 : 我只是好奇的是 如果當事人那要怎麼主張權利呢 : 首先考取的應該不會說自己不應該考上吧 : 那今天沒考取的要怎麼主張不公平 : 相對的花東沒考取的要怎麼主張不公平 : 也就是要如何主張保護規範理論呢 : 要不然你說不公平但都被看成路人甲也沒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64.7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01294917.A.53A.html ※ 編輯: spector66 (1.34.164.73), 07/29/2017 10:23:44
pinhanpaul: 那是105年發布的,不發生當然拘束106年的考選部之效力 07/29 11:15
Harakiri: 樓上是在幫想之後函釋的理由嗎 XDDDDD 07/29 11:17
k09127855: 釋字287 07/29 11:20
PttXiangMing: XDDDDD 07/29 11:56
mimi0609: 釋字9487號 07/29 12:11
JH10: 這次真的出大包了!考選部自己發的法規命令卻未遵守,違反 07/29 14:23
JH10: 行政自我拘束原則。 07/29 14:23
Scansnap: 你不能看QA你要去看法條原文那是在考試期間發生者 07/29 17:28
Scansnap: 第一款發生前但本文有部分考科不能進行考試的要求 07/29 17:32
Scansnap: 考選部說其實可以考只是不能回家 其實已經函攝 07/29 17:33
Scansnap: 當然不當可以討論 但法院要違法才能處理 所以我才好奇 07/29 17:34
Scansnap: 所以辦法加上澄清稿 也只能說不當 我想部長是有想過的 07/29 17:36
Scansnap: 只是理論和人民的法情感有很大的不同 07/29 17:37
pinhanpaul: 考試院還敢嘴法官恐龍,考委才是真正不食人間煙火吧!! 07/29 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