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gn0000099: 我也想過這個問題 怕老師不知道太新的字號就糗了 07/31 11:32
推 a9301040: 經典加上好記 07/31 12:16
推 pttinNIGHT: 記性這麼好,同時寫出來啊 07/31 12:18
推 yoNELLY84: 要記標竿性質的 07/31 12:38
推 Iamloser5566: 重點在內容吧 我個人是無法被住字號的 那種一直重 07/31 12:47
→ Iamloser5566: 覆的內容 背起來就好 07/31 12:47
→ sayido: 我覺得不要引字號啦,把裡面的問題點寫清楚比較實在 07/31 12:47
推 max02105: 推四樓 具體判決內容可否方便請原po po出來 這樣比較 07/31 13:01
→ max02105: 清楚 07/31 13:01
推 louis123321: 通常第一個出現的是標竿判決 或者看法院法院有沒有 07/31 13:20
→ louis123321: 引用自己(最高院)過往之見解、案號 07/31 13:20
→ louis123321: 再來就是看 有沒有被寫成判決評釋過~~ 07/31 13:21
推 watermom5566: 字號不重要,判決內容好好分析描述最重要,背錯更糟 07/31 13:37
→ watermom5566: 。 07/31 13:37
推 rickchris: 背錯恐扣分 07/31 14:45
推 timeflies: 個人經驗,字號真的不重要,把爭點點出來好好處理比較 07/31 16:53
→ timeflies: 實在。把那些腦容量拿去記釋字吧!! 07/31 16:54
推 DaKyu: 字號跟不重要的條號真的對分數幾乎沒什麼影響 07/31 18:07
→ hahaccu: 爭點寫對比較重要 07/31 20:58
推 soqqcat: 沒背過 07/31 22:43
→ louis123321: 我是背了不少 原PO可以自己取捨就是~ 07/31 22:57
推 hank0724: 你覺得有幾個老師有在背字號 08/01 14:01
→ ptt0219: 但背錯的話,可能會有分數上的不利益。 08/01 16:07
→ louis123321: 很多最高法院法官知道字號也 08/01 18:42
推 kaibaemon: 命題委員是站在上帝視野出題目 08/01 20:02
推 funghi4720: 條號字號有背當然比較好,但前提是先確保自己內容已背 08/02 05:47
→ funghi4720: 熟,個人是覺得與其多背號碼,不如多記幾個爭點 08/02 0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