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tlnana: 官員算是可預知還用這種方法也算是故意致死?若懷疑是冰 08/02 18:35
→ wtlnana: 毒而當事人說是蘋果汁,那把蘋果汁扣留不就好了,誤會了 08/02 18:35
→ wtlnana: 也沒差,算是違反比例原則吧 08/02 18:35
推 elmerischen: 直覺是公務員職務上的侵權行為,再以國賠法賠償? 08/02 19:10
推 aleventy: 應該是違反比例原則吧,再來就是過失致死的賠償 08/02 19:45
→ Jeffery71: 政府作事要嚴守規定,發現違禁物,沒有可叫他喝下去的規 08/02 23:51
→ Jeffery71: 定,就是不能作。 08/02 23:52
→ spector66: 行政法答題如果以樓上的「就是不能做」申論 不知道會 08/03 07:24
→ spector66: 有幾分 08/03 07:24
→ Jeffery71: 這不是考試阿。 若考試判斷行政檢查、裁量逾越。因為 08/03 09:07
→ Jeffery71: 直接違反法令規定,不大須要再用比例原則檢驗了。 08/03 09:08
推 love110257: 比例原則+1 08/03 09:50
推 cindycincia: 家屬樂翻了吧...... 08/03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