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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最近在撲馬的Q上看到以下題目 http://i.imgur.com/UJYHtJr.jpg 乙的部分沒問題,但對於甲為什麼成立殺人既遂的共同正犯百思不解。甲乙二人是共同正 犯沒問題 乙因為阻卻違反而不論傷害致死,又傷害致死結果加重依照91年上50號是甲可預見的,所 以甲應該可論傷害致死共同正犯。以上都沒問題,但甲主觀上是殺人故意,因為同質重合 所以可論殺人既遂?????(書上ㄧ轉眼就跳到這結論) 卡了很久還是想不通,求高手解答QQ ===========================板規宣導,ctrl+y可刪除 ============================ (三)課業文規範: 1.課業文不以標題和分類為標準,以文章內容為實質課業文審查。 2.禁止課業文問得答案後刪除,除無人回應外,不論答案正確與否,均禁止刪除。 3.發表課業文應附上來源、題目、自己解題想法,違者刪除。 4.國考歷屆考題與考題觀念討論(書裡看到的選這個)請附上想法、出處。 ============================================================================== 備註:刪除文章會進入垃圾桶並不會消失,所以自刪課業文絕對能查的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58.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01837635.A.7B5.html ※ 編輯: JAJAFA (111.83.58.53), 08/04/2017 17:08:13
waterlovers: 這好比..甲教唆乙去殺人,乙其實不想殺只想傷害,結 08/04 17:25
waterlovers: 果乙不小心還是把人殺死了,乙論傷害致死,甲呢? 08/04 17:26
waterlovers: 應該還是殺人既遂吧?!08/04 17:26
waterlovers: 因為殺人故意包含傷害故意...乙的阻卻事由僅及於個人08/04 17:27
waterlovers: 扯到共犯其實是否一定要罪名相同的問題...有種理論是08/04 17:28
waterlovers: 共犯僅解決實害結果要歸之於誰的問題..然後共犯各自08/04 17:28
waterlovers: 論罪..其實這樣比較好解.. 08/04 17:28
waterlovers: 我是都這樣解...供參考~08/04 17:30
謝謝您><我有丟訊息給您 ※ 編輯: JAJAFA (122.117.101.1), 08/04/2017 18:47:05
jerry1919: 教唆犯什麼時候變成正犯了? 我也百思不得其解 08/04 19:04
jerry1919: 因為A的死亡並不違背甲的本意 至於怎麼死就不用考慮 08/04 19:09
waterlovers: 乙也已經有殺意了..所以不會是教唆犯.. 08/04 19:47
jdtrue: 共同正犯的行為共同說:違法是連帶的,罪責是各別的。引出 08/05 01:27
jdtrue: 這個法理之後再說明乙之阻卻違法不可以套在甲的罪責討論, 08/05 01:27
jdtrue: 然甲乙行為造成之結果客觀上其實相同,僅在主觀上有所差 08/05 01:27
jdtrue: 異,故最後罪責結論不同。 08/05 01:27
wowisgood: 甲沒支配力阿怎麼可能是正犯,既然沒創造犯意 08/06 06:24
wowisgood: 就往下修阿,我認為是精神幫助犯 08/06 06:24
wowisgood: 然後從屬於正犯,搞定 08/06 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