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u79910: 丙就一個悔婚的概念。 08/07 11:18
推 wu79910: 以丙要悔婚來說,打甲重婚無效的好處比打離婚多。 08/07 11:23
推 aaaaaz22: 不會啊?重婚的不是丙,是乙呀?他只是主張乙丙間婚姻關 08/07 11:23
→ aaaaaz22: 係因為乙重婚而無效或不存在而已~ 08/07 11:23
→ Lawleit: 兩個人才能結婚啊,訴訟標的就是乙丙間的婚姻關係。不要 08/07 11:37
→ Lawleit: 雞蛋裡挑骨頭啦。 08/07 11:37
推 GroveStreet: 其實一開始看到這題也跟原po一樣想法XD 但想一下之 08/07 14:46
→ GroveStreet: 後真的就是一個悔婚的概念 08/07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