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ugia814 (飄)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請益] 申論題某些法條忘記的寫法
時間Tue Aug 8 21:13:42 2017
請教一下
如果申論題裡面我記得ABCD的法條條號
可是忘記E的法條條號
比如民法在第一段大前提的時候
我會先寫法條ABCDE的內容
在此段的最後會寫"參照民法第A、B、C、D條"
但是我如果突然忘記其中E的條號怎麼辦?
我該寫"參照民法第ABCD條及其他相關規定"
還是直接就不寫E的條號?
或是有其他更好的寫法
抑或是根本沒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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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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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rkids: E的條號既然忘了,當然不輕易寫,以免被抓到扣分,得不 08/08 22:07
→ barkids: 償失 08/08 22:07
→ ceres1209: 沒附法條的考試,沒把握的我都不輕易寫 08/08 23:25
推 GroveStreet: 記得內容比較重要,條號沒把握就不要引 08/08 23:29
→ pinhanpaul: 忘記就打哈哈過去不寫了 08/09 00:00
→ rugia814: 了解,那我就直接參照民法第ABCD條 E就直接不寫囉? 08/09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