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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午安 上週看到有文章討論 相當租金不當得利時效實務見解認定要用126條五年 小魯就有點疑惑 這樣會不會有違憲之虞呢 畢竟依釋字474號見解 時效事涉公益 應由法律定之 即絕對法律保留事項 再依明示其一排除其他的解釋方法 民法126既然沒有說不當得利有適用 那這樣的認定是否有點疑義在? 純討論拉 不要叫小弟去釋憲ㄏ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0.188.20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02603671.A.E26.html
jungle01: 你可以去讀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實務認為是租金還是不 08/13 14:04
jungle01: 當得利 就不會有這個問題 08/13 14:04
pinhanpaul: 無習慣者依法理啊 08/13 14:34
abc123any: [創設]與[解釋使用]是不一樣的。問題就在於相當於租金 08/13 16:34
abc123any: 的不當得利到底是不是租金,如果是則為五年時效,若不 08/13 16:34
abc123any: 是則為十五年。實務認為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就是租金 08/13 16:34
abc123any: ,因此[依法]適用126之五年時效,並沒有創設時效問題 08/13 16:34
Wellesley95: 法律見解不是釋憲的標的呀 08/13 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