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xamin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三、請依法院組織法之規定分析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是否均得設置民、刑事庭 、行政訴訟庭、簡易庭、刑事強制處分庭及專業法庭。(25 分) Ø 破題 1. 兩種解法,第一種想得簡單一點,就是考§法院組織法10、14、14-1、36。 缺點是正常的法院組織法考試準備過程不太可能特地去背這些條文,除了新 增訂的強制處分庭以外,這些條文在過往的考試也很少考,下筆時容易受到 沒背法條的干擾。 2. 第二種解法,從地方法院與高等法院的「審級管轄」著手,而審級管轄也是 法院組織法考試的常客,作答順著審級管轄的脈絡,也比較符合學習過程, 但這種解法不太需要上法條,對於習慣寫法條的同學來說可能有點困擾。 Ø 第一種解法[1] (一)地方法院得設置民事庭、刑事庭、行政訴訟庭、簡易庭、刑事強制處分庭及 專業法庭 1. 按法院組織法(下簡稱法組)第10條規定,地方法院得設簡易庭,其管轄事件 依法律之規定。 2. 按法組第14條規定,地方法院分設民事庭、刑事庭、行政訴訟庭,其庭數視 事務之繁簡定之;必要時得設專業法庭。 3. 按法組第14條之1本文規定,地方法院與高等法院分設刑事強制處分庭,辦 理偵查中強制處分聲請案件之審核。 4. 綜上所述,   (1) 地方法院應設置民事庭、刑事庭、行政訴訟庭、專業法庭,分掌民事、 刑事、行政訴訟及專業案件訴訟之審判。   (2) 地方法院應設置刑事強制處分庭,辦理偵查中強制處分聲請案件之審核 。但司法院得指定不設刑事強制處分庭之法院。   (3) 地方法院得設置簡易庭,執掌民事、刑事訴訟之簡易訴訟程序、小額訴 訟程序之案件、社會秩序維護法所規定之案件、家事調解以外之民事調 解事件。[2] (二)高等法院得設置民事庭、刑事庭、刑事強制處分庭及專業法庭 1.按法組第36條本文規定,高等法院分設民事庭、刑事庭,其庭數視事務之繁 簡定之;必要時得設專業法庭。 2. 按法組第14條之1本文規定,地方法院與高等法院分設刑事強制處分庭,辦理 偵查中強制處分聲請案件之審核。 3. 綜上所述  (1) 高等法院應設置民事庭、刑事庭,分掌民事訴訟、刑事訴訟經通常程序 第一審裁判而上訴或抗告之案件。 (2) 高等法院應設置刑事強制處分庭,辦理偵查中強制處分聲請案件之審核 。但司法院得指定不涉刑事強制處分庭之法院。 Ø 第二種解法[3] (一)地方法院得設置民事庭、刑事庭、行政訴訟庭、簡易庭、刑事強制處分庭及專 業法庭 1.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地方法院管轄民事第一審訴訟事件、刑事第一審訴訟案件 ,及其他法律規定之案件。[4]故地方法院設置民事、刑事庭處理民事、刑事 訴訟案件。 2. 按行政訴訟法規定,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事件、交通裁決事件、收容聲聲請事 件,以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5] 3. 為求程序利益及簡速性,妥善處理民事、刑事簡易訴訟程序案件、社會秩序維 護法所規定之案件、家事調解以外之民事調解事件。地方法院得設置簡易庭, 並由獨任法官行審理程序。 4. 106年法院組織法增訂第14條之1,地方法院與高等法院分設刑事強制處分庭, 辦理偵查中強制處分聲請案件之審核。 5. 為求審理案件趨於專責化及專業化,將部分原屬民事庭、刑事庭或簡易庭審理 之案件移由專業法院處理。故,地方法院得設置專業法庭。 (二)高等法院得設置民事庭、刑事庭、刑事強制處分庭及專業法庭 1.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高等法院管轄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審裁判而上訴或抗告之民 事、刑事訴訟案件。故高等法院設置民事、刑事庭,由法官合議審理民事、刑 事訴訟案件,未設置簡易庭。 2. 按新增訂之法院組織法第14條之1,高等法院設置刑事強制處分庭。 3. 高等法院與地方法院同為事實審法院,為求案件審理專業化,高等法院得設置 專業法庭,審理專業案件之訴訟。 4. 行政訴訟簡易程序之事件、交通裁決事件、收容聲聲請事件之第二審,按行政 訴訟法之規定,原則上由高等行政法院管轄。故高等法院並無行政訴訟庭之設 置。 [1] 以一行22字共36行,計593字。 [2] §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34Ⅰ。 [3] 以一行22字共35行,計626字。 [4] §法院組織法9,地方法院管轄事件如左: 一、民事、刑事第一審訴訟案件。但法律別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二、其他法律規定之訴訟案件。 三、法律規定之非訟事件。 [5] §行政訴訟法229Ⅰ,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事件,以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第一 審管轄法院。 §行政訴訟法237-2,交通裁決事件,得由原告住所地、居所地、所在地或違規 行為地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管轄。 §行政訴訟法237-11Ⅰ,收容聲請事件,以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第一審管轄法 院。 -- 熱衷於研究法院組織法(司法制度)與法官法(法律倫理)的高級伴讀書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5.144.2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03992937.A.FD5.html
BBOY815044: 單純覺得第2種解法比較層次感!當然背的出法條的人第 08/29 16:41
BBOY815044: 1種也是可以唷 08/29 16:41
siranui1231: 第二種解法比較接近法院組織法的準備邏輯 08/29 17:04
siranui1231: 但如果是整部法院組織法全部背起來的人 08/29 17:05
siranui1231: 這種題目就賺到,默背法條直接得分 ※ 編輯: siranui1231 (101.15.144.233), 08/29/2017 17:10:58 ※ 編輯: siranui1231 (101.15.144.233), 08/29/2017 17: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