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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為女老師,被乙偷拍全裸日光浴,乙因此獲利1000萬,甲知悉後,悉心欲絕, 至醫院花費10萬元,又因心理受創嚴重而整日待在家無法工作一個月,減少收入20萬元 甲得向乙主張何權利? 這題書上沒寫答案, 想請教 財產上損賠的部分 甲可對乙184 又依216 可對甲所受損害 及所失利益 損害賠償,醫院花費10萬元所受損害沒問題 那就無法工作一個月 心理上的受創而至無法工作 可否當作所失利益 而請求20萬? 身體上受創至無法工作 可以請求 那如心理上受創 可否請求無法工作 這塊?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9.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05374882.A.4AD.html ※ 編輯: blue999 (1.171.9.32), 09/14/2017 16:08:26
bseweixiang: 很好奇全裸日光浴如何獲利1000萬QQ 09/14 16:39
newborn0913: 是要討論拍別人裸照有不法無因管理嗎XD 09/14 16:48
DEATHorz: 回原po所問,未能工作部分可以主張,所失利益原告可以舉 09/14 17:17
DEATHorz: 證部分都可以主張,甚至包括預定計畫 09/14 17:17
DEATHorz: 拍照雖係創作…甲亦應得主張肖像權的不當得利(市價)或 09/14 17:25
DEATHorz: 不法管理(獲利) 09/14 17:25
emma369: 這題感覺好像是要你探討因果關係? 09/14 23:25
Nonchikandes: 結論是可以,理由是心理健康權是法所保障之權利,用 09/15 00:09
Nonchikandes: 184主張侵權正確,那損害賠償範圍就你自己說的216 09/15 00:10
Nonchikandes: 第2項原本有計畫或者通常情形(例如平常就有工作)可 09/15 00:10
Nonchikandes: 獲得的利益因為這個損害而導致無法取得就算是範圍了 09/15 00:10
Nonchikandes: (回emma369)因果關係一般是談行為與結果有無相當因 09/15 00:12
Nonchikandes: 果,侵權考題通常會直接跟你說有因果而較少是考點 09/15 00:13
Nonchikandes: 損害賠償範圍的利益認定上,會比較彈性,故不以因果 09/15 00:14
Nonchikandes: 關係為考量方式 09/15 00:15
Nonchikandes: ↑以上回答原PO的疑問 ↓以下談不當得利和不法管理 09/15 00:24
Nonchikandes: 不當得利的權利侵害我認同DEATHorz的肖像權說法 09/15 00:26
Nonchikandes: 偷拍雖然也有隱私權的侵害,但同屬人格權之下,隱私 09/15 00:27
Nonchikandes: 權能否有經濟價值,或有疑問。而肖像權則顯然有經濟 09/15 00:29
Nonchikandes: 價值討論不當得利就有機會該當 09/15 00:29
Nonchikandes: 不法管理部分,這個例子看起來滿明顯會該當 09/15 00:31
Nonchikandes: 裸照拍否為甲的事情,乙為自己利益去拍攝,論174可 09/15 00:32
Nonchikandes: 不過如果甲選擇承認而享有利益時,乙會阻卻侵權違法 09/15 00:33
emma369: 謝謝N大回答,不過我個人覺得這題感覺責任範圍的因果關係 09/15 00:41
emma369: 要成立好像有疑義(一般人這種情況下會精神創傷到一個月無 09/15 00:42
emma369: 法工作嗎?),可能我書讀得不夠多,我是覺得這個部分怪怪 09/15 00:43
Nonchikandes: 精神創傷到底會有多嚴重這個我想是超出法律專業 09/15 00:47
Nonchikandes: 一般而言民事實體法考題,題目有明說的部分可以當成 09/15 00:48
Nonchikandes: 訴訟上可以證明的事實 09/15 00:48
Nonchikandes: 像這題敘述「因(損害結果)...而無法工作減少收入」 09/15 00:50
Nonchikandes: 我想是可以放心直接把事實涵攝216去評價賠償範圍的 09/15 00:52
Nonchikandes: 其實縱然是訴訟法題目,多半也只能考到舉證責任由誰 09/15 00:52
Nonchikandes: 負擔,很難想像直接出「how to prove」的題目 09/15 00:53
Nonchikandes: 就算真的碰到了,也是只能用「假設能/不能證明」來 09/15 00:55
Nonchikandes: 回答;畢竟準備甚麼證據,準備多少證據才能說服法官 09/15 00:56
Nonchikandes: 這個目前我所知也只能靠經驗累積,畢竟超出法律學了 09/15 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