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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甲向乙借來納智捷U5把妹用,丙女一見心花怒放,甲丙約會完後 ,甲竟將U5贈與善意不知情之之丙。請問乙有何權利可以主張? 擬答: 乙可依184第1項向甲主張損害賠償。 乙可類推183向丙要回該車。 我的想法: 既然乙已經可以依184第1項獲得賠償,何以又能依183向丙主張?? 且此時丙亦能主張善意取得不是嗎??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78.133.2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06521435.A.616.html
DAKOU: 一是請求權競合...二你就權且當作例外規定好了 09/27 22:28
CoryLuebke: 應該先就使用借貸契約討論吧 09/27 22:51
Saaski: 同一件事有很多請求權存在且可競合,在法律上是很正常的 09/27 23:20
brook515: 那智傑把妹,可能成功率不高 09/28 10:56
trygone: 100%林誠二出的題目XD 09/29 12:12
Zyth: 謝謝 10/01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