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zraelhanyue: 應該是改到心累了吧 10/26 06:00
推 wowisgood: 同感 刑訴真的謎 10/26 06:05
推 konigiba: 就亂改啊 10/26 06:22
推 alice7213: 刑訴真的超迷,唯一一題個位數也是出現在第二題,竟比 10/26 06:55
→ alice7213: 不太會寫的審判筆錄低...XD 10/26 06:55
推 RandyMarsh: 一試不是選擇題嗎,會考選擇題跟會考申論實例又沒有 10/26 07:31
→ RandyMarsh: 必然關聯性 10/26 07:31
→ drream: 樓上突破盲點,選擇跟申論答題技巧有差 10/26 08:01
是有差
但其實一試的刑訴出的比4等還難
怎麼會難的我會
簡單的我卻考不好?
推 konigiba: 第一題拿20第二題拿18 你覺得他不會寫申論嗎? 10/26 08:27
推 Blue6: 很明顯就亂改 10/26 08:38
→ Blue6: 不是超高就超低 10/26 08:39
→ Blue6: 不然就是配分不當 10/26 08:39
→ Blue6: 分數不應該出現這種兩極化的狀態,不是個位數就是20以上 10/26 08:41
推 zakijudelo: 多燒香拜佛 感恩seafood 讚嘆seafood 才是正途 10/26 09:15
推 aaaaaz22: 分數太懸殊是不是老師只看結論,不管論述啊? 10/26 09:49
推 j1o2s3e4p5h6: 聽起來是亂改 10/26 10:10
推 gd831225: 只看結論不是常態了嗎,一題只有7秒也只能看標題跟結論Q 10/26 11:00
→ gd831225: Q 10/26 11:00
推 Chuhar: ...亂改 10/26 11:16
推 draving: 我今年分數也比去年掉很多,刑法三題個位數 10/26 12:23
推 howard888555: 亂改加一 10/26 12:25
推 paul92: 我法警,刑訴(18/16/3/6)後面2題GG... 10/26 12:31
推 paul92: 刑法(6/16/17/15),第一題地的效力、海盜罪都有寫,只是 10/26 12:34
→ paul92: 條號全錯不意外,啃~ 10/26 12:34
第一題我也開到海盜罪
但其實沒成立
好像開到海盜罪的都5分
但我覺得基掰的是
強盜未遂我也有寫到阿
※ 編輯: LittleBeauty (118.150.178.84), 10/26/2017 12:38:46
→ paul92: 我也是海盜不成立,想說到跳到我們在籍船隻上,因地的效力 10/26 12:41
→ paul92: ,最後成立加重強盜未遂 10/26 12:41
推 JyouItsu: 我也是幾乎都是三題15以上突然有一題5分,我答題都是開 10/26 12:52
→ JyouItsu: 標直接寫結論的,老師說不定看到結論錯就給很低QQ 10/26 12:52
→ bennettdu: 應該要公布是閱卷者是誰才是! 10/26 13:00
推 paul92: 因為寫的時間很緊促(扣掉審題時間),內容就爭點有打到 10/26 13:57
→ paul92: 我就差不多收工下結論,另外我覺得開標如果錯了,大概一半 10/26 13:57
→ paul92: 分數就去了! 10/26 13:57
推 paul92: 我申論是每2頁寫一題,但一題都寫不到一頁半......,但至 10/26 14:01
推 MontoyaX: 我這題15分,完全沒寫海盜罪是以加重強盜未遂處理 10/26 14:39
推 doyouknowhow: 為什麼沒有海盜罪... 10/26 18:35
→ tttggg: 去翻就知道了... 10/26 21:02
推 crab0710: 其實海盜罪我稍有準備,但我仍然是寫成立… 10/26 22:55
→ crab0710: 因為我手邊的四五本書內容,都沒有提到該題不成立的原因 10/26 22:56
→ crab0710: 所以該題我是直正冤大頭,有準備,卻還是寫錯方向 10/26 22:57
推 kkahon: 完全不同的考試,這類三四等重視基本條文背誦,和司律一 10/27 08:17
→ kkahon: 試重視實務見解選擇,不可相提並論,一試我的分數比你多二 10/27 08:17
→ kkahon: 十多,考類似科目也常拿個位數 10/27 08:17
挖44X已經是全國前200名了耶
那我真的覺得是閱卷的問題了
※ 編輯: LittleBeauty (118.150.178.84), 10/27/2017 09:53:00
推 justice67: 我刑訴前兩題16, 17分,最後1題寫一頁半只拿1分,早知 10/27 10:08
→ justice67: 道我寫三個字就好。 10/27 10:08
推 MontoyaX: 管見以為海盜罪是要駕船艦行強暴脅迫行為,至於題目所 10/27 14:25
→ MontoyaX: 示的情形,行為人並沒有以駕船艦為其施強暴脅迫的手段 10/27 14:25
→ MontoyaX: 方法,簡單來說在船艦上的強盜行為不一定構成海盜罪要 10/27 14:25
→ MontoyaX: 件。(先不管準海盜)所以去討論海盜罪的話,可能會被認 10/27 14:25
→ MontoyaX: 為沒有認識到海盜罪所欲規範的行為態樣。 10/27 14:25
推 crab0710: 所以必需是"以船艦為施強暴之手段",有學者或實務支持? 10/27 21:07
→ crab0710: 黃榮堅,刑法問題與利益思考,第222頁,所謂船艦 10/27 21:08
→ crab0710: 包括一般沒有武力的般舶在內。該書內文並未做如此解釋。 10/27 21:09
→ crab0710: 從文義解釋,構成要件文字也無法解讀要"用船去實施強暴" 10/27 21:10
→ crab0710: 從目的解釋,本罪在保護航行安全與船上人員生命身體財產 10/27 21:11
→ crab0710: 如果駕船,持長刀跳入他船行劫,顯然是會侵害上開法益 10/27 21:12
→ crab0710: 所以我覺得應該沒有必然答案,也就是非必只有不成立一解 10/27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