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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公司之董事A,在代表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契約時,成績在乙公司竊取iPhone7手機 一隻,乙公司對甲公司或A可主張何種權利?又,甲公司有無權利可主張? 2、甲公司之職員B,在替甲公司收取向丙公司訂購之貨物時,私自塗改貨單,逾收貨物10 件,丙公司對甲公司或B可主張何種權利?又,甲公司有無權利可主張? 非國考題目 想請問第2題要考的是什麼? 這兩題是同一個小題 故一起放上來 還有此為民總題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160.2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09706942.A.D1A.html
fge16: 你自己的想法是什麼11/03 20:23
fge16: 28條11/03 20:25
你說得應該是第一題?
n123456n: 第二小題應該是在考代理11/03 20:31
可以請你說明一下嗎?謝謝
rightnow106: 個人淺見,第二題考點應該是法人之受僱人侵害他人權11/03 21:21
rightnow106: 益時,法人應依民法188第一項,以雇用人身分負連帶損11/03 21:21
rightnow106: 害賠償責任11/03 21:21
我認為的跟你一樣 但是這邊主要爭點是是否為執行職務的行為嗎? 那丙所為的是個人犯 罪行為嗎? ※ 編輯: smallchch (39.10.9.72), 11/03/2017 22:24:31
hoyayato: 請問題目的出處是11/03 22:50
rightnow106: 是執行職務之行為沒錯,因為是「替甲公司…」 11/03 23:24
qekwide: 第一題28條,第二題188條11/03 23:45
kkahon: 1.實務:侵權行為無代表問題。2.客觀說57台上1663,42台上111/04 01:32
kkahon: 224及內在關聯說,184、188。224同一責任,履行輔助人,11/04 01:32
kkahon: 為其利益,擴大社會活動範圍。11/04 01:32
aaaaaz22: 個人淺見,看配分,討論的幅度可長可短,兩題對照之下點11/04 01:46
aaaaaz22: 出差異應該較為妥當:首先行為人(董事或職員)的責任應11/04 01:46
aaaaaz22: 該比較沒爭議(似乎沒有或姑且忽略債不履的問題);兩題11/04 01:46
aaaaaz22: 中甲公司的部分則是要討論它要不要及能不能負責(上位概11/04 01:46
aaaaaz22: 念、是否執行職務、負責人與使用人的不同之類的、是否承 11/04 01:46
aaaaaz22: 認法人侵權責任)、為什麼要負責(請求權基礎為何)、這 11/04 01:46
aaaaaz22: 個責任是怎麼樣的責任(自己責任?為他人行為負責?), 11/04 01:46
aaaaaz22: 上面討論的答案可能會影響到甲公司對行為人是否得內部求11/04 01:46
aaaaaz22: 償以及甲公司可否舉證免責的問題。 有錯請鞭QQ 11/04 01:46
謝謝 那想請問一下關於執行職務那邊的問題
kkahon: 推樓上11/04 03:55
gary10636: 第二題有王澤鑑老師的內在關聯說跟客觀說的爭議 11/04 12:47
我有看出這個爭議 但是呢 如果是個人的犯罪行為 實務就認為 不是執行職務的行為吧? 那我還有個疑問就是 他擅自改的行為 是不是犯罪行為? ※ 編輯: smallchch (27.52.99.120), 11/04/2017 16: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