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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dpcHfR6.jpg 請教一下各位,若甲已將債權讓與情事通知乙,,惟甲丙間之讓與無效,依民法298之規 定乙已向丙為清償,發生清償效力,而丙受該清償是有法律上之原因,請問甲應該如何向 丙請求?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84.17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09713889.A.64A.html
SCDAN: 不當得利 11/03 21:03
SCDAN: 丙受償有沒有法律上原因要看甲丙間法律關係而定 11/03 21:04
c22658354: 甲丙間有有效的買賣契約(債權) 11/03 21:07
zimt: 丙受清償無法律上原因,只是甲不能以此對抗乙而已,對丙主則 11/04 00:31
zimt: 張179 11/04 00:31
dd525252tw: 甲可以主張不當得利,丙受該清償無法律上原因,但此主 11/04 03:20
dd525252tw: 張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乙,甲不得再向乙主張甲丙之讓與 11/04 03:20
dd525252tw: 無效而請求乙清償 11/04 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