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xamin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士林地方法院有甄選 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甄選國民法官 有興趣的考生們 一起來體驗觀審員吧! 一、主旨:本院訂於民國107年2月8、9日舉辦107年度第1次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審理,擬招募「國民法官」參與模擬審判,惠請符合資格之國民報名參加,並歡迎旁聽。 二、旨揭活動時間(詳如時程表所載,國民法官需全程參與時間為第2 至4 項): 1.準備程序期日:民國107年1月19日9:00至12:00。 2.國民法官選任期日:民國107年2月8日9:00至12:00。 3.審理程序期日:⑴107年2月8日13:30至17:30。⑵107年2月9日9:00至12:30。 4.研討會期日:107年2月9日14:30至17:30。 三、擔任國民法官之酬勞(每日出席費 2 千元)、提供該日之餐點。 四、報名資格:年滿23歲、具有高中以上(含)學歷(或同等學力)、會聽說國語之中華民國國民,但是不能有下列情形之一: 1.被法院宣告褫奪公權,還沒回復。 2.曾經擔任公務人員而受免職處分,或受撤職處分且停止任用期間還沒屆滿。 3.現任公務人員而受休職、停職處分,其休職、停職期間還沒屆滿。 4.因為涉及案件被關起來。 5.因為被檢察官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或其他人提起自訴,還沒有判決確定。 6.曾經被法院判刑「有期徒刑」確定。 7.被法院判緩刑還在緩刑期間內,或期滿還沒經過2年。 8.法院裁判要去觀察、勒戒、或戒治,但還沒開始執行,或已經執行出來還沒滿5年。 9.被法院判監護、或輔助宣告,還沒撤銷。 10.身體或精神有障礙,或心智有缺陷,導致沒辦法瞭解審判的意思。 11.總統、副總統;各級政府機關首長、政務人員及民意代表;政黨黨務工作人員;現役軍人、警察、消防員;法官或曾任法官; 檢察官或曾任檢察官;律師、公設辯護人或曾任律師、公設辯護人;現任或曾任教育部審定合格之大學或獨立學院專任教授、 副教授或助理教授,講授主要法律科目;司法院、法務部及所屬機關之公務人員;司法官考試、律師考試及格之人員;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 五、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2月15日止。 相關報名等詳細資料 詳見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https://goo.gl/VuccK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78.2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12237964.A.EA0.html ※ 編輯: linmarkyu (59.115.78.231), 12/03/2017 02:07:35
yang1026: 真是創造工作機會了 12/03 07:13
watermom5566: 我不符合資格... 12/03 07:37
siibouf: 6.會不會太嚴格了 車禍過失傷害遭判刑的呢 12/03 08:29
tp6m4g0: 幾乎排除法律系? 12/03 09:21
Pours: 書記官卻符合資格 我也是醉了 12/03 11:29
w87778566: 書記官也不符史實資格吧 12/03 12:25
w87778566: 沒有史實zzzzz 12/03 12:25
wen201989: 黨務工作人員怎查?除非高層否則一般黨工很好隱瞞吧 12/03 13:05
Naimamo: 期待這個除外條款很快就被大法官認定違憲呵呵 12/03 13:05
wen201989: 看新聞還要轄區持續居住四個月以上,實務認定也會爭議 12/03 13:06
tp6m4g0: 感覺會優先挑法律系畢業,但又不能太優秀 12/03 13:15
pttssjjnn: 是平日還是假日舉行呢 12/03 17:46
pttssjjnn: 平日要上班的人有辦法請假嗎 12/03 17:51
manlike: 第11項限制太多了吧?根本超出比例原則,目的與達成手段 12/03 19:07
manlike: 間有不必然之關係 12/03 19:07
cc3841: 應該能請公假吧? 之前新聞好像看到 12/03 23:51
ccddxxsszzaa: 應該排除血親、姻親、家長、家屬 12/04 00:36
folkblues: 書記官是司法院轄下人員怎麼會符合資格.... 12/04 10:19
vendor: 沒受過專業訓練也可以審判,荒腔走板 12/04 12:24
SCLPAL: 乾脆司特解禁後轉出一般行政的人,就去當好了XDDD升官!! 12/05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