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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匪都已經開上人行道 一定有玩過GTA 不開槍制止一定造成更多傷亡 恐龍法官還是繼續在亂判 造成執法人員的兩難 不制止被社會大眾指責 去制止又要賠錢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71212/1257993/ 開槍擊斃狂匪遭起訴 警:國家給我槍當然要用! (更新:新增動新聞) 台北市萬華警分局員警張景義2013年8月某晚在西門町,撞見因遭追捕而飛車逃亡的竊賊黎育維,看到對方將車開上人潮眾多的人行道,因而掏出警槍射擊2發,他雖聲稱是瞄準輪胎,但有一發卻射進擋風玻璃傷及黎育維腹部致死,事後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張景義雖已賠償死者家屬80萬元,但仍堅稱無罪。 張景義強調開槍是依法行事,當時最好的辦法就是開槍射破輪胎,「不然要我肉身擋車去給車壓嗎?拿棍子去敲嗎?」「國家發給我槍幹嘛?放著生鏽嗎?」「國家發給我保護人民的槍我當然要用啊!」 台北地院今天就此案最後一次開庭,張景義表示,案發當時他在西門町執行攤販整理勤務,路過西門捷運站6號出口後方廣場,赫見黎育維駕車衝上人行道,並見到其後有一台外觀如一般小客車但有警示燈、警報器的車在追,他不知只是警民聯防協會的人在追偷汽油的小竊賊,以為是刑大偵防車在追緝重犯,並觀察現場人潮眾多,還有街頭藝人在表演,至少數十人駐足圍觀,因此決定設法阻止車輛繼續行進。張景義指出,當時黎男座車先是高速撞上廣場邊緣石墩,往後彈了數公尺停下,他跑到黎車前方掏出警槍指著引擎蓋,同時喝令「下車」,不料黎車竟加速往他這邊衝來ꄊA他於是瞄準輪胎開了一槍,黎車卻持續行進,他才又往左閃身再開一槍,黎男受驚倒車,直直退到撞進後方騎樓,張景義再上前把人拖下車壓制,才發現他中彈流血。黎男父親、妻子的委任律師則強調,張景義在拔槍時就已經造成嚇阻效果,沒有必要再擊發,而彈道分析顯示他不是射輪胎而是射擋風玻璃,或許是因為槍枝擊發後座力造成偏差,有或許是張景義太緊張,但都是未盡注意義務,並違反《警械使用條例》,構成業務過失致死罪。黎父、黎妻則表示,雖然黎育維把車開到人行道是不對的行為,「但這不代表要判死刑,張景義有何必要使用到槍?」就算要開槍,也쀊雩茈銾麊驍嚘j,黎育維有3個孩子,黎父有肺慢性阻塞,隨時會死,家屬表示,對張景義如何量刑他們沒有意見,重點是3個小孩子怎麼養。張景義則嚴正駁斥,他開槍完全是依法行事,警察看到危害發生不能不阻止,而車的危險性來自於速度,當時為了讓車停止行進,最好的辦法就是開槍射破輪胎,「不然要我肉身擋車去給車壓嗎?拿棍子去敲嗎?」「國家發給我槍幹嘛?放著生鏽嗎?」「國家發給我保護人民的槍我當然要用啊!」張景義強調,他是人腦不是電腦,沒有辦法算出折射的角度,不幸造成黎育維死亡,他也盡最大努力去補償,基於道義上的責任,已經給了家쐊0萬元,不過他不願意認罪協商爭取緩刑,仍主張應判決無罪。法官最後曉諭全案辯論終結,明年1月9日將宣判。(李奕緯/台北報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19.1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13081367.A.E65.html
CashHunter: 家屬很會講幹話 12/12 20:40
jardon: 法官跟警械使用條例就是有仇 12/12 20:41
raysun011081: 唉 沒辦法 12/12 20:45
im31519: 人犬團體:司法正義啊~~~~ 12/12 20:49
vanjany: 誇張 12/12 20:54
j21802: 人渣犯人的人渣家屬就是只會哭跟要錢 12/12 21:03
ntuabcd01: 為什麼會有火星文XD 12/12 21:06
elve7878: 法官就只能照著判阿 推文的有先看過警械使用條例嗎 12/12 21:39
jardon: 你以為就你看過? 法院這種不利警察的判決n次了啦 12/12 21:44
jardon: 上次的也是 車子到處衝撞 法官說他只是要逃 沒有危險 法匠 12/12 21:49
jardon: 到爆炸 12/12 21:49
jardon: 你只要開槍 只要坐在螢幕前的法官不覺得有危險 你就99%有 12/12 21:50
jardon: 罪 12/12 21:50
elve7878: 法律事實和人民法情感有落差 這我能理解 12/12 22:25
ksxo: 當兵時有背過XD 12/12 22:25
elve7878: 但一個受過法律訓練的員警還訴諸法情感 這我無法理解... 12/12 22:26
elve7878: 然後這案子根本還沒宣判 到底為什麼現在就罵法官 12/12 22:27
Top2108: 那你就知道一般人對法官有多失望了 12/12 22:36
WMV: 小聲說這件是遭起訴,法官還沒判喔 嘻嘻 12/12 22:57
zimt: 這件有趣的是,一開始不起訴,但是一直被再議,再議幾次後就 12/12 23:30
zimt: 改起訴了。檢察官自己就玩髮夾彎 12/12 23:30
jardon: 就看衰而已 之前案例 凶多吉少 12/12 23:48
TzuHung0615: 那各位以後的警察記得就眼睜睜看犯罪發生,反正薪水 12/13 00:35
TzuHung0615: 還是照領。照犯罪學無規範理論,當社會越亂自然會有 12/13 00:35
TzuHung0615: 新的決策出現!恐龍法官、立委要爛,大家一起爛不對 12/13 00:35
TzuHung0615: 嗎? 12/13 00:35
sober921: 除了66火箭彈我想不出國家有教過我什麼可以有效阻止汽車 12/13 01:07
sober921: 衝撞人群 12/13 01:07
nra7346: 根本就不該起訴啊~ 12/13 01:09
aleny: 人犯家屬真的是垃X,真敢要錢! 12/13 08:06
clotEMD: 畜生死了活該ㄚ 12/13 08:11
cindycincia: 先問問檢察官幹什麼要再議成功吧 12/13 10:05
dawson0406: 幹。。。鬼島才有的事! 美國早變馬蜂窩了! 12/13 10:18
goshfju: 判決後就 更傻眼 12/13 10:25
NT49: 不用扯什麼失望 鬼島人就是看什麼罵什麼 12/13 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