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drop (sdrop)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課業]關於離婚登記
時間Tue Dec 12 22:59:49 2017
請教板上高手以下關於戶政的離婚登記:
民法
第 1052-1 條
離婚經法院調解或法院和解成立者,婚姻關係消滅。法院應依職權通知該
管戶政機關。
戶籍法
第 34 條
離婚登記,以雙方當事人為申請人。但經法院裁判離婚確定、調解或和解
離婚成立或其他離婚已生效者,得以當事人之一方為申請人。
以上這兩條有沒有衝突 ? 經法院調解或和解的離婚到底要不要去離婚登記 ?
調解或和解的離婚究竟何時發生效力 ?
[課業]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歷屆考題的討論,如學理觀念的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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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cott92: 沒有衝突 戶籍法那條比較像在規定要雙方或一方去 12/12 23:02
→ Scott92: 兩願離婚的就是雙方持書約到戶所登記 調和解或判決可以夫 12/12 23:04
→ Scott92: 妻一方持證明文件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就好 12/12 23:05
推 flowerrabbit: 沒有衝突,常揚上課時有說,法條是這樣規定,但實 12/12 23:19
→ flowerrabbit: 務上都是當事人自己去辦登記的 12/12 23:19
→ flowerrabbit: 離婚判決確定後拿判決書(?)去登記 12/12 23:20
推 danny1017200: 調解筆錄上面法院會蓋一個印章叫當事人30日內去戶 12/12 23:22
→ danny1017200: 政機關辦登記 12/12 23:22
推 loloveit: 生效日是調解或和解成立那日 12/12 23:53
推 alan88: 拿離婚裁定書及確定證明書的當事人之一方就可以辦理~ 12/13 19:45
→ sdrop: 謝謝回答,那是否表示調(和)解離婚還是要去登記才生效力? 12/13 22:32
→ sdrop: 如果是的話,那今年地特四等法英的第23題答案(D)錯在哪裡? 12/13 22:34
→ sdrop: (D):經法院調解離婚成立後,當事人仍須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 12/13 22:52
→ sdrop: 登記,方屬合法有效離婚 12/13 22:53
推 flowerrabbit: 調解成立就有效力了喔! 12/14 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