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llan8250: 不行 因為犯罪狀態既在繼續狀態中,自應負刑事責任 12/22 20:58
→ hannocps: 那在18歲前做得該怎麼解釋?還是區分18前可減輕後者不行? 12/22 21:18
→ ghostart: 繼續犯為一行為,整體論以完全刑事責任即可 12/22 21:49
→ ghostart: 要想複雜點:一行為同時觸犯302(限制責任)及302(完全責任 12/22 21:52
→ ghostart: 因侵害單一法益,不純正競合論一罪(302完全責任) 12/22 21:53
→ ghostart: 個人想法僅供參考 12/22 21:54
推 joe50130: 這個部分我的老師是提到可以記兩說,1.實務見解:應以行 12/24 01:18
→ joe50130: 為終了時判斷其刑事責任,2.林山田師:應以行為當時的年 12/24 01:18
→ joe50130: 齡判斷 12/24 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