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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晚安,小妹在寫債總題目時卡關,來發文詢問。 題目(來源:民法債編總論講義(上)): 甲向乙購買A屋,市價1000萬元,而售價900萬元,並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一年後甲將該 房子出售給丙,市價1300萬,售價1200萬元,並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 問: (一)甲與乙之買賣契約自始無效,而雙方皆不知情,而乙向甲主張權利時,該屋漲價到 1500萬元。乙如何向甲主張權利?又若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時,該屋之市價已達1800萬元 ,其又如何? (二)若甲自始知道買賣契約無效時,乙向甲得主張何權利? 第一題的考點應該是價額認定時點,我採多數說之返還義務成立時之價額,即1300萬元。 比較有問題想要請益的是第二題,因為甲自始知道買賣契約無效這句,我的腦袋就卡住了 想不出怎麼下筆,故上來請教大家。 再麻煩大家提供意見和指教,先感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92.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15268299.A.72B.html
n123456n: 誰的書 你沒有提 01/07 06:50
tp6xu3: 不法管理? 01/07 11:45
tp6xu3: 感覺可以用第177條2項 01/07 11:46
st92111: 用不法管理可以請求1800萬 01/07 12:03
rengood: 第一題為什麼不是1000萬 再出賣時就有返還義務了? 01/07 17:29
Williamch: 我覺得第一題返回義務應該是辦妥登記交付的時候也就是1 01/07 19:55
Williamch: 000萬 01/07 19:55
Williamch: 第二題應該準用177第二項返還不法管理所得但他方有176 01/07 19:56
Williamch: 條支付報酬義務 01/07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