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auncey01: 我的想法,能否引進勞工應為羈束處分,一符合法定要 01/31 23:00
→ chauncey01: 件行政機關應即做成同意之處分,故行政機關應無裁量權 01/31 23:00
→ chauncey01: ,所以不合法。 01/31 23:00
推 Jeffery71: 有無附相關法條? 若有,可寫一下係觀念通知(說明現在准 01/31 23:04
→ Jeffery71: 許外勞比例) 或 行政處分。最後結論認定是處分。 01/31 23:06
→ Jeffery71: 小題大作,不然第二問沒啥好寫,這就否准沒啥不明確的。 01/31 23:07
推 ab552830: 函覆是行政處分,該辦法限制人民營業自由(釋字514), 01/31 23:09
→ ab552830: 故若該辦法非有法律授權,即違反法律保留,若有母法授權 01/31 23:09
→ ab552830: 訂定,則再爭執有無違反比例原則等,個人淺見 01/31 23:09
→ CCWck: 解題就 從 定性 和 形式要件、實質要件 開始想就對了 01/31 23:35
→ CCWck: 你覺得不合法 卻說不出不合法在哪 01/31 23:36
推 d60917: 覺得是裁量濫用 01/31 23:36
→ CCWck: 這題網路上有參考答案 你的題目也不完整... 02/01 00:32
→ CCWck: 如果不合法都寫不出來 就改寫合法就好啦~ 02/01 00:41
→ Jencho: 省略題目第二段是因為和第一小題無必要關聯,感謝樓上幾 02/01 08:31
→ Jencho: 位大大的意見分享。 02/01 08:31
推 CCWck: 其實第二小題有暗示你往合法方向寫 02/01 10:21
推 pq5inter: 個人靈光乍現,是否屬行程法第93條,<行政機關作成行政 02/01 22:55
→ pq5inter: 處分有裁量權時,得為付款。> 02/01 22:55
→ keepdream: 今天進度剛好提到這題,提供老師看法給大家參考:(一) 02/02 02:14
→ keepdream: 該函復性質為駁回之行政處分(二)該行政處分為裁量性行 02/02 02:14
→ keepdream: 政處分,可就裁量瑕疵審查,若有瑕疵則違法,反之則合 02/02 02:14
→ keepdream: 法。 02/02 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