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CDAN: 跟檢察官告發02/02 17:24
※ 編輯: hoyayato (114.137.223.228), 02/02/2018 17:28:31
推 IDfor2010: 法警竟然抗命 法警有法確信嗎? 看來法警執法也是有選擇 02/02 17:31
→ IDfor2010: 性的 02/02 17:32
推 kilof: 1.不告不理要先起訴 02/02 17:33
推 sergt: 頂多構成當庭侮辱公署及妨害法庭秩序請法警看管至休庭 02/02 19:00
推 sergt: 況且該檢座代表地檢署,公署對公署沒有羈押代表人的 02/02 19:03
推 barkids: 法警若真的執行,才是真的會出大事吧 02/02 23:15
推 j1o2s3e4p5h6: 還好法警沒跟著法官一起腦熱,要是真的逮捕了,後 02/03 00:27
→ j1o2s3e4p5h6: 續絕對沒完沒了 02/03 00:27
→ justice67: 結果當庭腦袋最清楚最理性的是法警 02/03 10:57
推 Yakei: 法警沒有逮捕權 02/03 12:58
→ Pours: 對於當下情況 你是法警 抗命還是不抗命? 當下一定是傻住了 02/03 13:00
→ Pours: 哪有辦法判斷命令適法與否 如果事後認定法官命令適法 當初 02/03 13:00
→ Pours: 不逮捕的法警 豈不是成替死鬼 在那個當下 最尷尬的就是法 02/03 13:00
→ Pours: 警和被告啦 XD 02/03 13:00
→ Pours: 還有 法警不是沒有逮捕權 刑訴規定現行犯是「得」逮捕 不是 02/03 13:08
→ Pours: 「應」逮捕 何況在法庭上 法警還是受審判長指揮。如果在法 02/03 13:08
→ Pours: 庭上發現自行到庭的另案通緝犯 法警不待審判長指示 就可以 02/03 13:08
→ Pours: 依法逮捕了 法警是司法警察之一 於一定條件下 一樣可以實施 02/03 13:08
→ Pours: 逮捕 這沒問題的 02/03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