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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行政訴訟將有重大變革!司法院已初步完成行政訴訟金字塔型訴訟結構相關研修條文 ,朝向建立堅實的事實審,第一審行政法院將承審絕大部份案件,原則上,高等行政法院 負責審理一審的上訴案、抗告案和案件標的金額為1千萬元以上稅捐等重大案件,至於第 三審將採行嚴格的法律審,以「言詞辯論」為原則,並採行強制律師代理制。 我國行政訴訟於2000年由一級一審改制為二級二審訴訟制度,並在臺北、臺中、高雄成立 3所高等行政法院;為使公法事件陸續回歸行政訴訟審判,2012年9月6日採行三級二審訴 訟制度,分別為終審的最高行政法院、二審的高等行政法院,和一審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 庭的審級分工結構。現行一審訴訟範圍,大部份為審理訴訟金額四十萬元以下的簡易案件 、交通案件等,而絕大部份的訴訟案集中在二審的三個高等行政法院。 去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確立第三審為嚴格法律審的金字塔型訴訟結構改革方向,司 法院為回應會議結論,組成行政訴訟制度研究修正委員會,自去年八月起,邀請學術界及 法界研修完成金字塔型訴訟結構相關研修條文,修法方向朝向建立堅實事實審,並使最高 行政法院發揮統一法律見解等功能,減少歧異見解,確保法律的安定性。 司法院表示,本次修正重點有: 一、建構堅實的第一審行政法院:首先,將調整高等行 政法院與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第一審管轄範圍,原本由高等行政法院管轄、訴訟的事件, 絕大部份移由第一審行政法院審理,高等行政法院原則上審理第一審提起上訴、抗告的案 件。 此外,擴大各地院行政訴庭適用簡易訴訟程序的範圍,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事件的標的金額 或價額,擬由新臺幣40萬元調高至50萬元。另外,此次修法也增訂專家參與制度、行政訴 訟調解制度。 高等行政法院方面,因應訴訟案件的特殊性,包括標的金額或價額逾新臺幣1千萬元的稅 捐、罰鍰、其他公法上財產關係訴訟、中央二級獨立機關的行政行為涉訟和公務人員保障 事件涉訟等事件,因所涉標的金額或價額較高,對人民權益影響較大,或事件性質具高度 專業性與技術性的考量,這些事件以高等行政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並得以上訴、抗告 至最高行政法院。 第二項修法重點,為發揮終審的最高行政法院的法律審功能,如整高等行政法院與最高行 政法院上訴審管轄範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案件採「部分許可上訴」制,即對於以判決當 然違背法令以外的事由提起上訴的案件,其上訴應經最高行政法院的許可。至於許可的標 準,包括訴訟事件所涉及的法律見解具有原則上重要性、有確保裁判見解統一的必要及訴 訟程序有重大瑕疵足以影響裁判結果。 值得一提的是,修法擬訂將來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以經過「言詞辯論」為原則,並採落 實法律審的強制律師代理功能。此修正條文草案預計近期和行政院會商,並提請司法院院 會討論通過後,函請立法院審議。 https://goo.gl/a9n7A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71.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17817142.A.E0C.html
kaky: 地院真慘... 02/05 16:11
tp6m4g0: 地院地檢化? 02/05 16:14
elve7878: 翻譯:高院不想做,學弟忍耐點 02/05 16:22
ncnuboy: 地院要變地獄了! 02/05 20:14
wangdon: 三終審不合併真的是浪費資源,然後多一堆院長庭長缺,甚 02/05 20:39
wangdon: 至是爽書記官等等近親繁衍的大後門! 司法院應該朝向合 02/05 20:39
wangdon: 併、刪人,把人力放到基層才對! 這才是司法改革! 02/05 20:39
tsailk: 先把人民95%以上的敗訴率下降,才是重大變革! 02/05 23:16
tsailk: 取消強制代理訴訟,才是重大變革! 02/05 23:17
gourmand: 地院本來就是地獄了。 02/06 01:08
morning520: 報導有些用語是不是有點奇怪 好像把審和級混著用 02/07 12:24
edward0811: 希望有生年,通通一審決定輸贏,多審不會較公平 02/08 17:30
edward0811: 好好認真審,一次定勝負,節省大家生命 02/08 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