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xamin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一、總則: (一)本板討論核心為「考選部舉辦之國家考試」 ,無關本板討論內容的文章直接刪除。已有 國營企業討論專板,請前往專板,但本板不 禁止討論。 (二)討論內容應著重於國家考試考科的內容、範 圍和準備、應試、上榜心得,相關工作內容 或是待遇討論內容,偏離討論考試內容之文 章,板主得刪除之。 二、發文規則: (一)基本發推文規範: 1.禁止發表一行文、文章字數未滿20字、空白文 、注音文,違者刪文警告。允許三小時內自刪 但如有故意之行為: a.經刪除後依舊發文有(一)1之情況。 b.連續發表兩篇以上(一)1之情況。 禁言20日。 2.禁止發表政治性文章(國考政策除外)或內容不 實文章,違者禁言40日。 3.禁止發表廣告文於板面,違者禁言60日,但純 討論補習班之師資、出版社書籍之優缺點,若 附有詳細理由者,不在此限。 4.禁止未經發文者同意公開其信件水球,違者禁 言40日。 5.禁止謾罵、挑釁、攻擊、使用不雅文字,違者 禁言40日。針對特定或可得特定之id者,禁言 60日。情況輕微者,得先行警告。例外允許對 新聞公眾人物合理發洩,如有涉訟,與本板無 關。 6.未經同意禁止公佈他人個人資料、通訊內容, 違者退文並禁言半年。(因推文不能退文, 加計60日。) 7.分享、散布或重製版權物,請遵守著作權相 關法令,違者退文並禁言一年。 (因推文不能退文,加計90日。) (因站規修正,裁罰大幅增加) 8.如有發推文(新聞情報除外),不違反前七款 條文,而令板友有不悅情況: (1)浮濫發文(定義:非具體充實) (2)無實益發文 (3)多次無意義推噓文圖 (4)非在合理範圍刪修推文 因為(1)(2)文章判決易流於主觀認定,寬鬆讓 發文者有自刪機制以為自省。 逾時未處理,違者禁言20日。 9.推文亦受到發文規則規範。 以上原文得刪除。 (二)徵求、買賣、交換、捐款、優惠券、贈送書 籍、讀書會文規範: (買賣徵求,須謹慎交易,不得買賣盜版版權物, 違者準用第二條第一項第7款。) 1.徵求交換買賣文請洽置底文推文,違者徵求交 換文警告,但板面買賣文則禁言30日。 (1)本板性質屬考試相關板面,為單純本板功能, 凡徵求買賣等均嚴格限制。 (2)於二手書板barterbooks發文逾二日無人回覆 ,可於置底買賣區推文,惟需謹守買賣推文格 式,徵求文亦有徵求推文格式。 範例: [買]XXXX函授課本金卡優惠券 #(barterbooks板 文章代碼) [賣]XXXX函授課本金卡優惠券 #(barterbooks板 文章代碼) [換]XXXX函授課本金卡優惠券 #(equal_change板 文章代碼) [徵]XXXX金卡優惠券禮券 徵求文須有借用性質,否則該用買賣!轉讓教材 也在買賣範圍內。 置底買賣區推文超過一個月、不符發文規定與範 例推文,板主得刪除之。 2.贈送書籍、文具、文昌筆、陰騭文等可於板面 發文,惟請注意板面秩序,一次贈送完畢,如 有營利之情事,違者禁言30日。 3.讀書會文: 未依以下規範發文者,刪除警告。 (1)於讀書會板StudyGroup或考生所在地區板發 文逾二日無人回覆,可於板面徵求,惟需轉 錄發文紀錄於板主信箱。 (2)徵求文章內容應註明a.徵得板主同意發文b. 讀書會板或考生所在地區板徵求成效不彰。 (三)課業(請益)文規範: (1)課業文不以標題和分類為標準,以文章內容為 實質課業文審查,需附出處和想法。課業文除 無人回應外,不論答案正確與否,均禁止刪除 (包含修推文至空白),違者禁言30日。 (2)其他具有提問性質的文章,不以標題和分類為 標準,除無人回應外,不論答案正確與否,均 禁止刪除(包含修推文至空白),違者禁言30日。 (四)伸手文規範: 伸手文定義:無提出自身相當之經驗,即要求 板友提供意見,為單方面的要求他人提供意見 ,非雙方性的討論交流,發文前請詳盡本身收 集資料之義務,違者刪除警告,但有故意濫發 伸手文者得禁言20日。 (五)多重帳號發文規範: 1.原則開放多重帳號發表文章,有以下情況例 外禁止: (1)曾有違反板規紀錄,再次違反板規者。 (2)禁止帳號共用。 2.有例外禁止之情形,多重帳號移送組務和帳 號部接受調查。 (六)板務討論文章: 1.板務討論文,可於板面討論,板主除違反板 規(一)(五)外不得任意刪除之。 2.板主認為板務討論已充足,可以結案處理。 結案後,有其他意見陳述,應以站內信討論 ,站內信討論若無共識,可申訴組務,交由 小組長裁決。 3.檢舉違規文章應主動向板主舉報,請勿以回、 推文與他人言詞爭執。 (七)其他: 1.禁止於板面暗示或明示提告,相關法律爭訟行 為,請以站內信溝通。 2.關於國考相關之問卷調查及特殊性文章:(行 車記錄器),經板主同意可發表於板上,未取 得同意者刪除警告。 3.發表心得文為分享之用,除作者主動贈書、提 供筆記外,不得要求上榜者贈送書籍、提供筆 記等不正邀約,違者依照板規徵求文規範處置。 4.張爸文(惡意連結),適用鬧板條款,送帳號部 處理 5.如遇到板上爭議事件,避免板面混亂,板主為了 維持秩序,得逕行鎖文刪文,不受各條款之限制 ,惟需公告說明理由。 三、罰則: (一)刪除文章為警告,例外得發文公告。(輕度 違規警告,中度違規20-59日,重度違規60 日以上) (二)累犯條款:經執行完畢後,半年內違反本板 板規者為累犯: 輕度違規者不計累犯條款 中重度違規者再犯為中重度違規者為本刑3倍。 (中重度本刑3倍,ex本刑20日,再犯60日) 如未執行完畢而用分身發推文,每款目加計 20日。 (三)鬧板條款:凡嚴重干擾板面(含推文)運作者 為鬧板,違者退文禁言二年,並送交帳號部 處理。(因推文不能退文,加計半年) (四)具有相當之理由,視情節之輕重,可免予處 罰、減輕或加重其處罰。 四、檢舉及申訴: (一)板友可任選一名板主站內信檢舉違規事項, 其信中須包含文章代碼、違規事項等,信中 內容無根據或內容過於簡略,板主有權拒絕 受理。檢舉人有權要求不公開id。 (二)對板主判決不服者,請先與板主站內信溝通 ,與板主溝通後未達共識者,請自行備妥資 料、證據至 L_LifePlan提出申訴。 (三)如申訴獲得免為處分之判決,板主應每案給 當事人2000p幣做為賠償 五、板主自律: (一)每年3月為板主選舉期間,開放板友參選, 參選資格:登入300/發表200,無退文且 無中度以上違規紀錄,原板主得連選連任。 板主選舉辦法另訂 (二)板主得指派板友擔任小板主,協助板務處理 ,小板主不受板主選舉限制。 六、備註: (一)板規自公告時施行,舊有板規、判例皆廢除。 如遇有緊急事件,臨時公告為板規,不受現 行板規限制。 (二)板規、臨時公告應遵守PTT站規、中華民國 法律之規範,若有牴觸,以PTT站規、中華 民國法律為主。 (三)發文前應詳細閱讀置底板規,不得以不知板 規,規避處罰。板規有解釋之模糊空間時, 由板主決定板規之解釋。 (四)板規制定遇有大幅修正時,應先經公告討論 及宣導期後方可實施。 -- 國家考試板(Examination)板主alees 敬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150.2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18216919.A.733.html ※ 編輯: alees (36.232.156.55), 03/21/2018 03:0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