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Polo3: 終於啊 03/09 16:59
推 haohaobobo: 被告爽翻了 付錢就能請法院專人為你影印了 律師卻還要 03/09 17:25
→ haohaobobo: 自己去印 03/09 17:25
→ catquill: 737號的延伸? 03/09 17:26
推 msdie911545: 法院基層應該會累翻 03/09 19:32
→ narazaki725: 最好是被告都能清楚的特定要什麼 03/09 19:36
→ narazaki725: 以後直接給被告全卷電子檔好了 03/09 19:39
推 aaaaaz22: 哇喔喔喔喔! 03/09 20:25
推 mainjoey: 其實也就是過時的條文現在需要修正吧 03/09 22:37
→ brella: 現在都全卷掃瞄 03/09 23:14
→ brella: 吧 03/09 23:14
推 tp6m4g0: 書記官會遮掩部份內容,不會全給 03/09 23:18
推 haohaobobo: 就是累死基層的改革罷了 要基層花一天以上時間幫忙印 03/09 23:30
→ haohaobobo: 還要花一天以上逐頁看是否遮隱 這只有不食人間煙火的 03/09 23:30
→ haohaobobo: 大法官想得出來吧 03/09 23:30
推 JohnLackey: 圖利影印機廠商 03/10 00:13
→ kaky: 2F可以去當被告爽翻一下.. 03/10 05:21
推 brag: 某些推文一看就知是律師既得利益者 03/10 06:07
推 futri752: 大法官還要考慮司法行政的問題喔 真的假的 03/10 08:12
推 ejrq5785: 司法行政? 真的啊 不過有些解釋作出17年也還沒改 03/10 08:38
推 LBJispussy: 大法官最後管這麼多 行政上的問題法院自己煩惱吧 03/10 08:43
推 aarrcc: 被告真的都有人幫忙代印? 03/10 09:14
推 Howard1984: 就書記工啊... 03/10 09:21
推 peter819: 以後閱卷室要分被告區和律師區管理才對 03/10 09:49
推 haohaobobo: 丟給法院做就是進步的做法 又是一個基層該死的慣老闆 03/10 12:14
→ haohaobobo: 思維 還有樓上是專門看到大法官就跪下來喊讚的嗎 03/10 12:14
推 haohaobobo: 至於你的豐功偉業 我就不學你的做法拿出來打臉你了XD 03/10 12:25
→ haohaobobo: 就這樣囉 不再回應你了 不然害你被誤認來引戰就不好 03/10 12:25
→ haohaobobo: 了 03/10 12:25
噓 carsonsai: 好險替他役要沒惹 03/10 13:05
推 cindycincia: 智慧卷證制度 有掃描都很快的 03/10 18:23
推 crucialman: 老師我在這,不合時宜條文還是修一下 03/10 18:28
推 ldlcloud: 就算給電子卷證累的也是書記官,電子檔遮隱費時費力 03/10 23:58
推 lovefrag: 替代役...... 03/11 11:38
推 bettybuy: 書記官真的……(ry 03/12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