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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會昨(15)日通過《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 未來最高法院將設立大法庭制度,統一各級法院對法律的 見解,針對貪污認定、測謊定罪等,不再參考過去的判例 ,而是透過大法庭決議機制解決。   賴揆昨表示,大法庭制度有利解決歧異見解及具有原 則重要性的法律問題,統一法律見解,這將使終審法院裁 判的法律適用一致,發揮促進法律續造功能;另將增訂公 開起訴書的規定,使公眾得以透過公開、透明資訊,檢視 檢察官的職務履行。   現行各級法院審理案件時,對於法律的見解不盡相同 ,對於貪污認定採用實質影響力說,還是法定職務說,有 不同作法;測謊結果是否能當作定罪的證據,通常是參考 過去判例或經最高法院決議,各級機關不同調時有所聞。   另最高法院決議機制以閉門會議方式進行,時常遭外 界質疑違憲且不透明,參考判例則有緩不濟急隱憂,因此 修法選擇引用德國做法增設大法庭決議機制。   未來《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三讀通過後,最高法院 將設置民事及刑事大法庭,當各級法院在審判過程對法律 有不同見解時,可交由大法庭開庭統一認定。大法庭成員 有11人,由最高法院院長或庭長擔任審判長,另10人分別 為提案庭指定法官1人、最高法院推選法官9人。 來源: 2018年03月16日 04:10 工商時報 張語羚/台北報導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0316000353-260205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215.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21160671.A.617.html
acemomo: 為什麼不是司法院主導組織法修訂? 03/16 08:43
daylight9157: 因為司法院就是一個空殼 03/16 08:57
daylight9157: 這就是理論跟實務上的差異,老實講五院裡面 03/16 08:58
daylight9157: 真正會提案的都只有行政跟立法,偶爾有考試院 03/16 08:58
acemomo: 這樣有沒有行政權侵犯司法權疑慮 03/16 08:59
luismars: ? 行政院提案去修司法院的組織...? 這學術上叫什麼啊? 03/16 11:19
ptt0219: 五院都有法律案提案權。 03/16 12:07
catquill: 行政學-服務變成了控制 03/16 12:07
ptt0219: 以後也可以說法院是DPP開的了。 03/16 12:09
edward0811: 司法院併到行政院概念了嗎? 03/16 12:57
bt9527: 科科 03/16 13:30
cyberpoli: 行政權怎麼可以干預司法權... 03/16 14:02
ejrq5785: 這不是司改國是會議作成的共識嗎 而且現在的判例制度 03/16 14:16
ejrq5785: 學界也一直批評 可以改成大法庭制度 用審判統一見解 03/16 14:16
ejrq5785: 不是對人民有利嗎?怎反而一定要用形式上的權力分立去阻 03/16 14:17
ejrq5785: 阻止實質上對人權較有保障的改革呢 03/16 14:17
ejrq5785: 而且這是司法院函送行政院,是司法院提出的吧 03/16 14:23
n123456n: 樓上正解 03/16 14:29
quixotic: 所以許宗力老師其實只是橡皮圖章(?) 03/16 15:27
acemomo: 所以司法院院長不能自行開記者會?不能對外宣布司改的用 03/16 15:28
acemomo: 意?不能自行提案請立法院修組織法? 03/16 15:28
ejrq5785: 許現在朝J530 、1999司改國是會議努力司法院審判機關化 03/16 15:39
ejrq5785: 審判機關 又同時有法律提案權 才是違反權力分立 03/16 15:40
ejrq5785: 如果司法院自己提法律案的法律有違憲 之後要自己審喔? 03/16 15:40
ptt0219: 釋字175表示。 03/16 16:31
violetking: 最好有法律提案權是違反權力分立,又不是有法律案議 03/16 17:26
violetking: 決權。那行政院有法律案提案權就沒有違反權力分立。 03/16 17:26
violetking: 提案又沒有法律效力。 03/16 17:28
ptt0219: 司法院釋字第175號解釋文:「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 03/16 17:59
ptt0219: 基於五權分治彼此相維之憲政體制,就其所掌有關司法機關 03/16 17:59
ptt0219: 之組織及司法權行使之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03/16 17:59
ptt0219: 提案權若等於立法權,那行政院、考試院在憲法本文規定有 03/16 18:04
ptt0219: 法律案的提案權,不就違反權力分立了? 03/16 18:04
wangdon: 三終審還不合併搞一堆有的沒有的!位置很多錢也浪費很多 03/16 21:14
wangdon: ! 趕快合併到司法院或是合併成一個終審單位然後裁人吧! 03/16 21:14
luismars: 了解,沒追這新聞一看覺得怪。 03/17 00:46
justeat: 酬庸的位置還不夠?總統對法院的掌還不夠? 03/17 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