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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心中發願考上要來發文跟捐血,現在來兌現承諾了>"< 原本只是準備律師(落榜三年),但家裡遭遇變故,需要一份工作,所以才報考法官 助理的考試。也因為邊在學邊打工,沒有特別準備,考上真的是托了平常利用 剩餘時間讀書的福以及運氣。 在此分享筆試、打字跟面試的情況。 1.筆試 考科:國文、民法、民訴、刑法、刑訴 ( 在這裡要跟大家說聲抱歉,我題目忘了很多,所以有些只打 記得的考點,希望大家見諒 >< ) (1)國文題目: 作文:志業與職業 (無公文) (2)民法: 一.債之移轉 二.條件與期限 (3)民訴: 一.二審起訴與二審上訴二者的定義、比較 二.承擔訴訟、 訴之追加 (4)刑法: 一.沒收(這題題目不太確定><) 二.刑法第221條"其他違反意 願方法"的解釋(題目是用宗教騙色去命題)、民國99年第七次刑庭 決議(但題目是以"猥褻"命題,所以我寫依相同法理類推適用QQ) (5)刑訴: 一、法明定的補強證據、實務上發展出的補強證據 二、最近 印象深刻的釋字(這題超佛心,說不寫字號只寫內容沒關係QQ) 2.打字 由一位工作人員抽出題目,依叫號入場考試(場地很像小型電腦教室)。 打字內容是一篇文章,打十分鐘。打出的字要對齊題目,但不用打標點符號(這 也超佛心QQ) *我一開始用新注音輸入法,結果打得非常不順.後來臨時改用自然輸入法,就順 很多 3.面試 當天開兩個場地面試,由工作人員唱名,一位面試,下一位在外面的座位等候. 面試時間五分鐘,並且倒數一分鐘時有鈴聲提醒。 面試時,問了職場性騷擾的問題,並且問了對最近新聞很紅的法官性騷擾法官 助理再審判決的看法;並繼續展開,問了這個案件是否適用法定法官原則(公懲 會委員長依法官法應擔任本件審判長,但原審判長以法定法官原則拒絕)。 *很慶幸自己在坐車去考場時有看到這則新聞,這個題組真的很時事。然後最 後一題我聽到當下真的傻住,只能依照法感回答(覺得這是法律跟法原則衝突 的問題,必須去做法位階的衡量比較),面試官聽完,雖然時間已經到了,但卻 馬上回饋我他的想法,人真的很好QQ。 這次的考試,真的有很多要感謝的,感謝支持我考試的爸爸媽媽、考試當天接待我的朋友、 一起考試的大學同學、律師落榜後,不覺得我很廢材還繼續鼓勵我的大家,包容我考試低 氣壓的室友、怕我變爛泥繼續拉我去練球紓壓的隊友們。雖然這只是一個法官助理的考 試,但對現在的我意義重大。 *很抱歉版上的各位大大,我差勁的記憶沒有記全題目QQ,但希望還是能提出來,給有需 要的人一些參考,還望大家包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6.52.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21815414.A.5AC.html
kilimalu: 推 03/23 22:34
KTjason: 推! 03/23 22:39
JiingNEW: 你考的好像跟我是同一家 03/23 22:47
LeftCorner: 恭喜 03/23 22:57
specialwords: 恭喜上榜 03/23 23:03
sjy0821: 恭喜 03/23 23:11
thunpuenchu: 注意對你太好的法官,小心點 03/23 23:48
jaggur: 發展婚外情的未遂階段 03/23 23:52
Saaski: 感謝分享,恭喜上榜 03/23 23:59
soqqcat: 進去之後也很看運氣,記得撐著點。趕緊上岸才是王道 03/24 00:07
adamas0422: 請問這個是「司特」嗎? 03/24 00:27
edward0811: 這個不是面試過就OK, 筆試應該隨意吧 03/24 00:57
dunes: 考上離報到通常還有一段時間,且很多法院不會把錄取人用完 03/24 01:29
dunes: 就會再重新辦下一次考試 03/24 01:29
super10000: 加油。考上法助表示你離律師更近一步了。司特也去考, 03/24 05:16
super10000: 很多司特上榜隔年就上律師了 03/24 05:16
moumoumou: 加油,法助是一個很適合邊準備司律的工作 03/24 08:21
nk10: 考上到叫到你報到可能會有一段時間 03/24 09:50
nk10: 以個人經驗考第八名等了六個月才輪到 03/24 09:51
ujhuang: 我第一個法院考上後(第十名),十個月後才到職,第二個是 03/24 10:06
ujhuang: 第21名,半年後通知;第三個是13名,考上到到職是7個月 03/24 10:06
ujhuang: ,到職情況要看法院規模跟所在地,除了高本院會每月在官 03/24 10:06
ujhuang: 網公告進用情況以外,其他法院通常不會,要打去人事室問 03/24 10:06
narsafree: 筆試才是重點好嗎…筆試成績會決定面試的題目難易 03/24 11:16
tonyscat: 推 03/24 11:38
yiyiXUAN: 推推 03/24 11:53
will8535: 進去後就看運氣了,有加班加到爆的,也有可以準時下班 03/24 11:58
will8535: 的,同間辦公室,命運都大不同 03/24 11:58
FrankChaung: 看跟的法官吧,有些法官只要求你幫他搜尋並整理下判 03/24 12:33
FrankChaung: 決的相關資料,有些就是直接要你擬判了@@ 03/24 12:33
wjv: 還有要輪值通譯、訴訟輔導等的公差勤務。 03/24 13:52
sixclock: 嗚嗚 謝謝板上各位大大的鼓勵與建議, 國考板果然很溫 03/24 16:17
sixclock: 暖QQ 03/24 16:17
sixclock: 那個法助的考試不是司特喔 ,是各法院獨立招考的。 03/24 16:17
alice7213: 推 03/24 16:49
god12345g: 南高分推一個 希望都可以快點排到 03/24 17:48
pognini: 好奇面試官對法官法定的看法,能分享嗎?也恭喜您錄取 03/24 19:20
joan813: 推 跟原po考同一間等通知報到 03/24 21:01
sixclock: 面試官當時表示:『法定法官原則是屬於憲法第16條訴訟權 03/24 22:31
sixclock: 保障的 03/24 22:31
sixclock: 內涵之一,凌駕於“規定委員長擔任審判長的法律“,所以 03/24 22:31
sixclock: 適用法定法官原則是沒有問題的。』 供各位參考=-) 03/24 22:31
Banridi: 題目是問「適用」法定法官原則嗎?但該好奇的不是該案有 03/25 09:08
Banridi: 合乎法定法官原則嗎? 03/25 09:08
sixclock: 回B大, 我印象中當時那則新聞剛貼出來的時候,只有講 03/25 15:15
sixclock: 到再審的判決結果,還沒有提到法定法官原則的爭議。 03/25 15:15
sixclock: 所以面試官稍微提了分案的事實,才問我有沒有適用法定法 03/25 15:15
sixclock: 官原則。 03/25 15:15
sixclock: 確實是用"適用"這個詞彙~ 03/25 15:15
Joy19961004: 推 03/26 09:42
pigo2: 現在部份法院要助理搞電子卷證,甚至開庭操作,環境越來越 04/17 23:00
pigo2: 惡劣,除了原本就存在的工作量,再外加電子卷證及開庭時間 04/17 23:01
pigo2: ,如果運氣差再遇到機車老闆想盡辦法逼走助理,法助真的沒 04/17 23:02
pigo2: 有比較好,根本就是免洗筷,用不爽就不續聘。 04/17 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