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aaaaz22: 個人認為,非利益第三人契約的時候,處理跟動產一樣,都04/26 12:49
→ aaaaaz22: 是省略經手(交付或登記)步驟而已。在利益第三人契約中 04/26 12:49
→ aaaaaz22: ,就分兩說:一說認為可以跟第三人要回原物(晚近實務) 04/26 12:49
→ aaaaaz22: ;另一說認為不能,因為第三人保有該物具有法律上原因(04/26 12:49
→ aaaaaz22: 第三人和買受人間的對價關係),這和被解除的買賣無關(04/26 12:49
→ aaaaaz22: 買受人與出賣人的補償關係),因此非無法律上原因,出賣04/26 12:49
→ aaaaaz22: 人只能跟買受人主張不當得利。04/26 12:49
感謝回覆!!利益第三人的部分好像也沒有印象...也謝謝補充!
※ 編輯: amogha100 (223.136.186.194), 04/26/2018 13:05:48
推 aaaaaz22: 補充一下,有直接請求權的就是利益第三人契約唷(269) 04/26 13:11
→ aaaaaz22: ,用語不同怕你誤會 04/26 13:11
原來如此!因為這學期沒上到債一直接上債二 果然有些用語不甚理解xD 感謝你~
※ 編輯: amogha100 (223.137.69.96), 04/26/2018 13:17:17
推 wowisgood: 想問一下 如果丙沒有請求權 就不是第三人契約 04/26 17:34
→ wowisgood: 那在這個情況下 丙得主張善意取得? 所以只能對甲主張17 04/26 17:35
→ wowisgood: 9嗎 04/26 17:35
→ wowisgood: 而丙如果是惡意,那就是單純雙重不當得利的問題? 04/26 17:38
推 CCWck: 縮短給付,非真正第三人利益契約,非給付型不當得利,權益 04/26 18:51
→ CCWck: 歸屬理論 04/26 18:51
→ CCWck: sorry查了一下書 王師認為是給付關係 04/27 00:17
推 dd525252tw: 管見認為 看乙是否有收受價金 有的話向乙主張不當得利 04/29 20:19
推 sexypilot12: 吳從周考題哈哈 04/29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