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oward612: 第一小題感覺主要是問這行政處分有沒有瑕疵 原則上行 04/29 14:23
→ howard612: 政機關定立行政契約後 不能再以行政處分要求人民 所 04/29 14:23
→ howard612: 以這個行政處分如果撤銷後 就適用行程法132時效視為不 04/29 14:23
→ howard612: 中斷 04/29 14:23
→ howard612: 第二題感覺是關於行政契約的時效 103高等法院法律座談 04/29 14:25
→ howard612: 會 的行政契約備位制度?有點不太確定 04/29 14:25
→ stu90705: 謝謝h大的說明,請問您說的103年高等法院座談會是這個 04/29 15:33
推 howard612: 嗯嗯 對 但我也不太確定是不是用這個解 打算等林清老 04/29 15:36
→ howard612: 師解答再來對答案 04/29 15:36
推 rhealin: 實務見解是行政契約可再加行政處分 學說是禁止兩行為併行 04/29 20:48
→ rhealin: 131是政府對人民是5年 但是行政處分有沒有效就是關鍵 04/29 20:52
→ peyjin150158: 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判字第113號判決可以參考看看 05/11 11:56
推 kaibaemon: 第二題關於時效問題,少數實務認為行程法131是規定在行 09/23 18:33
→ kaibaemon: 政處分章節,行政契約時效應類推民法消滅時效,多數學 09/23 18:33
→ kaibaemon: 者與實務認為可直接適用131,這已經是學界與實務有共識 09/23 18:33
→ kaibaemon: 的結論不知算不算爭點。 09/23 18:33
→ kaibaemon: 這題配分有十分,答案應該不會是如公職王擬答只寫適用 09/23 18:37
→ kaibaemon: 行程法131消滅時效,就會拿到一半分數吧?? 09/23 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