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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次長林騰蛟今天(3日)中午在立法院財委會,答覆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質詢時表示 ,教育部針對台大校長遴選案做出的處理「不算是一個行政處分」。黃國昌問,也就是說 ,你們(教育部)未來要做出來的意思表示,不管是台灣大學或管中閔都沒有行政救濟的 可能性?林騰蛟表示,「我們是這樣的立場」。 黃國昌又問,那教育部依大學法第9條決定不予聘任管中閔任台大校長,是何時要做出來? 林騰蛟說,「這個禮拜,教育部會做出來」不予聘任管中閔。也就是說,不是今天就是明 天,教育部就會做出不聘任管中閔的結論。 但有委員認為,教育部說不聘任管中閔,「這不算是一個行政處分」,這等於已經殺了人 ,還不讓人家做救濟,非常可惡。 https://goo.gl/eASF2H 備註:就行政法的觀點來看,這個事件非常有可能化為考題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71.1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25353352.A.907.html
Austronesian: 至少今年不會是考題 考官不會打自己的臉 05/03 21:17
t5757567: 釋字7xx 05/03 21:21
jiang2358: 是否為行政處分也不是行政機關說的算吧 為什麼沒有行政 05/03 21:40
jiang2358: 救濟的可能性?????求解惑 05/03 21:40
outofdate: 行政法的部分是蠻值得討論的 05/03 21:46
bccbus1228: 可惡,考點一堆! 05/03 21:59
CCWck: 怠為,拒絕都可以救濟 05/03 22:06
f10052017: 如果不算行政處分,是要算行政指導嗎? 05/03 22:09
JohnLackey: 爭議太大 不敢出啦 05/03 22:15
oitecard: 教育部還沒受到上次課綱微調的教訓嗎? 05/03 22:17
imlamei: 不算處分?那應該算什麼? 05/03 22:23
EOMing: 應不會考這個 反而是突襲類似調調的老調J539 司法自主性v. 05/03 22:28
EOMing: 免兼庭長 05/03 22:28
noobismeok: 若台大為行政法人,則為行政處分,但台大不是,科科。 05/03 22:36
AlianF: 那怠為、拒絕的救濟和行政處分救濟一樣嗎? 05/03 22:37
mainjoey: 感覺這則這兩年可能會考 教育部好像是叫遴選會重新審查 05/03 22:39
mainjoey: 不是直接否認管的資格 05/03 22:39
MrHeat: 不算處分一樣可以救濟啊 05/03 22:40
mainjoey: 可是要怎麼救濟就很多元了耶 05/03 22:41
mainjoey: 而且要認定這是行政規則還是行政處分就有得吵了 05/03 22:41
mainjoey: 公立大學和教育部算是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吧 05/03 22:42
mainjoey: 所以他的核定算內部行為 還是外部行為? 05/03 22:42
mainjoey: 不過感覺這要大法官釋字出來 才會考 爭議還蠻多的 05/03 22:43
vancepeng: 根本行政法考題 05/03 22:57
Equinox: 同一行政主體該如何救濟? 05/03 22:59
mainjoey: 如果被認定是行政規則 似乎只能向上級機關陳情 05/03 23:01
mainjoey: 不過大學校長畢竟有他的特殊性 所以可能還是需要釋字吧 05/03 23:02
mainjoey: 有點困難啊 呼叫高手 ~"~ 05/03 23:02
megoo: 哈!教育部不是主張依大學法的規定教育部有「核准」聘任的 05/03 23:15
megoo: 權利嗎 05/03 23:15
megoo: 如果教育部有權「核准」,核准/不核准不就是行政處分? 05/03 23:16
megoo: 現在來這招,是不想讓管提撤銷訴願/訴訟就對了XD 05/03 23:17
megoo: 那可以改提課予義務訴訟嗎XD 05/03 23:18
MsKing: 推megoo 有核准權不核准然後說這不是行政處分 自我矛盾 05/03 23:20
MsKing: 教育部以為換個詞我沒有不聘任只是叫台大重選就等於不聘任 05/03 23:21
MsKing: 這個意思表示不存在嗎 05/03 23:21
damonwhk: 最高行政法院 106 年 6 月份第 2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 05/03 23:25
damonwhk: 比較有可能出。然後裏面一些論點,可以提供思考方向。 05/03 23:25
jardon: 教育部聘任這是核定還是備查 05/03 23:28
Equinox: 為何有核准的字眼就可以定性成行政處分?核准與否是否屬 05/03 23:35
Equinox: 於外部行為? 我認為這才是爭點所在 05/03 23:35
mainjoey: demon大 那個聯席會議 感覺應該是類比像是行政院否定教 05/03 23:37
mainjoey: 育部的決議 教育部不得再提行政爭訟吧 05/03 23:38
mainjoey: damon 抱歉打錯 05/03 23:40
EndGod: 照樣可以退出行政救濟,不是教育部說了算,只是通常不會 05/03 23:51
EndGod: 贏 05/03 23:51
kejia: 決議是指大學不得對於教育部所為的再申訴決定提起行政訴訟 05/03 23:58
damonwhk: 回mainjoey 是如此嗎?你要不要再看清楚。 05/04 00:00
Equinox: 請問有大大知道哪個決議或釋字提到核准的行為屬於行政處 05/04 00:04
Equinox: 分嗎?跟外部性有關係嗎?感謝 05/04 00:04
megoo: 上下級機關間的指示若涉及自治事項,是否應解為具有外部性 05/04 00:17
megoo: ?釋字380、450就教育部對大學的干預(必修課程、畢業條件 05/04 00:17
megoo: 、是否設軍訓室)都宣告違憲,大學自治既然受到制度性保障 05/04 00:17
megoo: ,教育部跟大學之間應不宜解為單純的內部指揮監督關係 05/04 00:17
Equinox: 回endgod大 請問是依哪條法律提起的? 如果無法定性成行 05/04 00:22
Equinox: 政處分 只能提起課予義務訴願 但法條僅規定訴願主體為人 05/04 00:22
Equinox: 民 而不包含行政機關 05/04 00:22
mainjoey: 那個聯席會議的決議不是說教師如果申訴再申訴的過程中 05/04 00:22
mainjoey: 於在申訴過程中獲得不予維持不予續聘決定 大學不能再提 05/04 00:23
mainjoey: 行政救濟 05/04 00:23
a7771726: 事實行為不是也能走一般給付訴訟嗎 05/04 00:25
Equinox: 回megoo大 大學自治也是本案爭點所在 惟大學自治之目的係 05/04 00:25
Equinox: 為保護學術自由 大學校長遴選屬於組織性事務 又上開釋字 05/04 00:25
Equinox: 並未提及大學自治保障之範圍及於組織性之事務 05/04 00:25
damonwhk: 是啊。所以我才疑惑你怎麼會提到教育部不得提行政爭訟。 05/04 00:26
mainjoey: 我只是想做個類比 感覺這個聯席會議決議不知道怎麼應用 05/04 00:28
mainjoey: 到管中閔事件 05/04 00:28
mainjoey: 釋字563裡面有提到大學自治包含 大學內部組織權 05/04 00:29
mainjoey: 不過那個釋字是說不能設軍訓室 不知道能不能類推適用 05/04 00:29
mainjoey: 到學校人員的選拔 05/04 00:30
Equinox: 回mainjoey大 且該釋字之組織自主權是針對立法機關而言 05/04 00:33
mainjoey: 是啊 所以這則爭議可能需要新的釋字 有點困難 05/04 00:35
Equinox: 基於權力分立及行政一體的概念兩者不應相提並論 05/04 00:35
mainjoey: 不過台大對教育部是內部關係 可是管中閔和教育部就不是 05/04 00:37
mainjoey: 了 所以處理方式可能不同 05/04 00:38
mainjoey: 管中閔至少有個利害關係人的位置 05/04 00:38
Equinox: 管對校長一職之有無 僅屬職務關係 並非工作權等基本權受 05/04 00:49
Equinox: 侵害 頂多是管對校長職務主觀期待受損 欠缺權利保護要件 05/04 00:49
mainjoey: 行政訴訟法第五條的解釋應該不僅限於人民吧 05/04 00:51
Equinox: 行政訴訟法第五條主體指若為公法人或行政機關 應以其為「 05/04 00:57
Equinox: 立於與人民同一之地位」者 05/04 00:57
mainjoey: 這又回到原來爭點 大學和教育部算不算同一行政主體 05/04 01:00
mainjoey: 而且同一行政主體內是否可以做行政爭訟 好像有學者持肯 05/04 01:01
mainjoey: 定見解 只是不是通說 05/04 01:02
Equinox: 就現在來講應該沒有爭點 屬於同一行政主體 05/04 01:03
kaky: 內部組織如果不包含人的話隨便你組織定人都我的是要自治啥? 05/04 01:06
mainjoey: 恩 這樣教育部的核准應解為行政規則嗎 可是校長算公務員 05/04 01:06
mainjoey: 公務員的任免應該算行政處分吧? 05/04 01:07
Equinox: 想請問大大肯定說是哪位學者的見解 我只有看到否定說和 05/04 01:08
Equinox: 折衷説 折衷説指原則採否定說 而在立於準私人地位之國家 05/04 01:08
Equinox: 機關與法律規定以主管機關作為行政罰之對象下例外允許 感 05/04 01:08
Equinox: 謝大大 05/04 01:08
Equinox: 回K大 你的問題又回到大學自治的爭點了 請往上滑 05/04 01:10
Equinox: 大學自治是否包含組織性事務 05/04 01:10
mainjoey: 我應該寫的不精準 書上是寫 各個行政機關皆屬於獨立之 05/04 01:15
mainjoey: 組織體,因此是否具備對外性,似應以行政處分之相對人是 05/04 01:16
mainjoey: 否為處分機關以外之獨立組織體做為判斷 05/04 01:16
mainjoey: 參考 張文郁 行政機關於訴願和行政訴訟之當事人能力, 05/04 01:17
mainjoey: 月旦法學教室雜誌第22期,頁22~29 05/04 01:18
Equinox: 感謝大大 05/04 01:18
ppeng: 大學遴選辦法從選出3人讓教育部勾選演變到選出一人讓教育部 05/04 01:18
ppeng: 聘任 再參照時任教育部長杜正勝談話要大學自己完全負起 05/04 01:19
ppeng: 遴選校長的責任 教育部不再介入 現在大學校長遴選還是單純 05/04 01:20
ppeng: 組織性事務而非自治範疇嗎? 很懷疑 05/04 01:21
Equinox: 如果我在考試我會寫釋字 不會引用教育部長的話 哈哈哈 05/04 01:23
Equinox: 畢竟是在考法律 扯太遠可能變成在討論政治 05/04 01:23
ppeng: 現在是新爭點出現了 拘泥於過去釋字沒意義 05/04 01:24
ppeng: 畢竟你找了一堆外部人士選出唯一的校長 還要說教育部可以說 05/04 01:24
Equinox: 請問新爭點是指哪個爭點 可以請大大限縮一下嗎 05/04 01:26
ppeng: 殺就殺? 這要看當初的立法者立法原意比較準吧 05/04 01:26
ppeng: 過去選校長有出現過同樣情形嗎? 這是第一次吧 05/04 01:27
Equinox: 若要說不拘泥於過去的釋字又無法律依據 那要用什麼當依 05/04 01:27
Equinox: 據呢? 05/04 01:27
kaky: 就算組織非為制度性保障也僅表示可以立法規範而不代表可以依 05/04 01:27
kaky: 行政機關恣意為之 05/04 01:28
ppeng: 畢竟大學法遴選辦法是修法過的 當初修法的立法委員也說這 05/04 01:29
kaky: 大學法第九條規範大學該如何產生校長那麼行政機關就該依法行 05/04 01:29
Equinox: 回K大有點不懂K大的意思 如果不違法怎麼稱作恣意為之呢 05/04 01:30
ppeng: 是為了保障大學自主 之前的釋字都是在大學法修法之前出爐的 05/04 01:30
ppeng: 這部分既然有爭議應該要釋憲吧 05/04 01:31
ppeng: 光是法條教育部聘任到底指啥都有爭議了 05/04 01:31
kaky: "違不違法"不就要從大學法第九條的規範來談到底"退回"是不 05/04 01:32
kaky: 是合於第九條規範... 05/04 01:32
ppeng: 現在是連教育部有無不聘任權都還是問號了 如果教育部沒 05/04 01:34
ppeng: 不聘任權那就代表校長是自治的一部分 05/04 01:35
mainjoey: 繞了一圈還是不知道教育部的核准算是甚麼 如果不解為行 05/04 01:37
mainjoey: 政處分 那就只能解為行政規則了 可是公務員的任免可以用 05/04 01:38
mainjoey: 行政規則來處理嗎 05/04 01:38
Equinox: 即使遴選委員會通過的議案也要合法 包括遴選程序上之瑕 05/04 01:43
Equinox: 疵 及 其他事實違法認定之問題 不過再討論下去可能就變 05/04 01:43
Equinox: 成事實認定及政治問題 05/04 01:43
ppeng: 教育部要判定違法也要有事實根據 05/04 01:44
ppeng: 不是一句內部行為就可以胡作非為好嗎 05/04 01:44
ppeng: 連事實都沒認定要怎麼適用法律? 05/04 01:45
Equinox: 你說的沒錯 重點在事實認定 但對於事實認定我比較相信法 05/04 01:48
Equinox: 院 05/04 01:48
MsKing: 當法條就明定"由教育部聘任"而不是由"由教育部核准聘任" 05/04 01:49
MsKing: 吵大學校長是不是大學自治範疇有意義嗎? 05/04 01:50
Equinox: 回ms大 這邊前面討論過了 大學自治不是遮羞布 違法事件 05/04 01:50
Equinox: 應該也要受到監督 而現在問題在大家不相信教育部的事實認 05/04 01:50
Equinox: 定 05/04 01:50
MsKing: 有法就要先依法 直接拿大學校長非自治範疇否定? 05/04 01:51
Equinox: 下面有關政治的問題就不討論了 05/04 01:51
MsKing: 監督也要依法啊 現在只看法條看不出來大學法有賦予教育部 05/04 01:52
MsKing: 否決的權力耶? 05/04 01:52
MsKing: 這跟政治有啥關係啊? 05/04 01:53
kaky: 大學自治只是個口號,法律上的重點在大學法第九條好嗎? 05/04 01:53
Equinox: 這問題已經鬼打牆好幾次了 大大自己看吧 小弟先休息了 05/04 01:53
MsKing: 一直吵有監督權力 問題看法條完全看不出教育部有否決權力 05/04 01:54
kaky: 不存在第九條 才有必要討論 校長是不是大學自治核心該受制度 05/04 01:54
mainjoey: 其實我對E大說這不侵害工作權有點意見 05/04 01:54
kaky: 性保障,而不是由行政機關恣意(行政機關得任意派任)。 05/04 01:54
MsKing: 大學自治不是遮羞布 但監督權也不是無限上綱 行政機關要 05/04 01:55
Equinox: 依法教育部就是台大的上級監督機關... 自然可以對下級機 05/04 01:55
Equinox: 關違法事項做監督 05/04 01:55
MsKing: 依法行政 不是以為自己是上級機關就可恣意妄為 05/04 01:55
MsKing: 教育部有比法律大喔 哈哈 05/04 01:56
MsKing: 這種說法根本是把監督權無限上綱了吧XDD 05/04 01:56
mainjoey: 鐵定實質侵害管的工作權了 只是看理由正不正當 05/04 01:56
Equinox: 所以又回到剛剛事實認定的問題了啊... 教育部如果說是違 05/04 01:57
Equinox: 法要怎麼算恣意妄為... 重點就是大家不相信教育部啊 所以 05/04 01:57
Equinox: 我才說是政治問題 跟你討論好累... 05/04 01:57
kaky: 大學法第九條在那邊 今天人家在質疑的就是"適法性"審查認為 05/04 01:57
MsKing: 這件事一直吵大學自治根本也是模糊焦點 因為大學法第9條 05/04 01:57
kaky: 違法的法律依據是什麼,你告訴大家因為是內部機關所以上級說 05/04 01:57
MsKing: 就規定在那 一直說大學自治反而容易被帶風向 05/04 01:58
Equinox: 如果有違法事實何來的監督權上綱之問題... 又要再回去討 05/04 01:58
Equinox: 論一次了嗎 05/04 01:58
kaky: 了算,那你把第九條的規定當成啥? 訓示規定嗎? 05/04 01:58
MsKing: 某人就覺得教育部比法律大啊XDD 05/04 01:59
MsKing: 就算是監督好了 也頂多是提出意見 而不是直接駁回還幫 05/04 02:00
MsKing: 遴委會做決定告訴你們要怎麼做XD 05/04 02:01
MsKing: 現在教育部根本就是越俎代庖了 這哪叫監督啊 05/04 02:01
Equinox: 要戴帽子儘管戴吧 反正同一個問題還是要一直鬼打牆 那小 05/04 02:02
Equinox: 弟就不繼續討論了 05/04 02:02
Equinox: 謝謝前面大大的指教 05/04 02:03
bccbus1228: 推文蠻好笑的,一直鬼打牆… 05/04 03:49
x44025: 我猜這篇會鎖文 05/04 08:00
cindycincia: 跟教師很像 只要核定那就不算行政處分 05/04 08:32
megoo: 依大學法第9條規定,教育部對公立大學校長的聘任有無核准 05/04 10:11
megoo: 權:Y屬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的監督,不涉大學自治範疇(是 05/04 10:11
megoo: 組織性事項,歷來釋字未明言屬之),故非行政處分。N:「 05/04 10:11
megoo: 聘任」而非「核准聘任」乃立法者有意為之,教育部僅得依遴 05/04 10:11
megoo: 選結果予以聘任不得直接否定。上述爭議若不從文義解釋出發 05/04 10:11
megoo: ,仍涉及大學校長任命是否涉及憲法所保障大學自治的範圍。 05/04 10:11
megoo: 個人意見:若教育部有否決權,形同對大學的重要人事有控制 05/04 10:11
megoo: 權,即得以大學校長的任命使行政力量介入校園干預各種事項 05/04 10:11
megoo: ;又遴選委員會乃依法由多方專業人士組成,應尊重其判斷餘 05/04 10:11
megoo: 地,釋字462對大學教授升等即明言應尊重專家先審的決定, 05/04 10:11
megoo: 舉輕以明重 。 05/04 10:11
haohaobobo: 有無監督權根本不是本案重點 重點是拿不出違法的事證 05/04 11:32
haohaobobo: 監督權有無應該是有違法後的下一個問題 明明有先後 05/04 11:32
haohaobobo: 順序的 先有違法才有監督問題 一直說為何不能監督卻 05/04 11:32
haohaobobo: 不敢面對 事實上就算給你監督 你也拿不出違法事證啦 05/04 11:32
birderent: 樓上論點根本是,先有雞先有蛋的循環論證錯誤 05/04 12:16
birderent: 無監督權,無須識別違法與否;無違法,無須發動監督 05/04 12:18
birderent: 權 05/04 12:18
birderent: 而且就法律而言,先定管轄,後審事實。 05/04 12:31
megoo: hao大前提沒錯,只是當事人馬上要面對的是如何救濟的問題 05/04 12:46
megoo: ,才會去討論教育部是否有權核准(其核准是否為行政處分) 05/04 12:46
megoo: 以及本案是否為大學自治範疇。若當事人有權尋求救濟,再由 05/04 12:46
megoo: 法院審酌雙方主張有無理由(教育部是否有權否決、其所指稱 05/04 12:46
megoo: 違法事實如兼職、赴陸等是否成立達到足以認定遴選程序有判 05/04 12:46
megoo: 斷瑕疵的程度);如果認定為上下機關監監督事項,基於行政 05/04 12:46
megoo: 一體,就是教育部(行政院)說了算,他認定違法就違法,無 05/04 12:46
megoo: 解。 05/04 12:46
Crazyloveyou: 武x天說不是就不是 你敢嘴嗎 05/04 12:48
sinkerwang40: 事實行為 行政處分 上級對下級的指令 三選一 05/04 14:20
sinkerwang40: 感覺這個指令對管的身分有重大影響 所以還是處分。 05/04 14:23
sinkerwang40: 但是實體管會輸 05/04 14:23
mainjoey: 事實行為要沒有發生法律效果啊 可以直接刪除吧 05/04 14:24
mainjoey: 管會不會輸要看教育部給的解釋理由 這真的很難說 05/04 14:24
Jeffery71: 1.還沒發文,就什麼都不是。 2.命X日內補正,逾期駁回-尚 05/04 14:27
Jeffery71: 未做成處分,不可救濟。 3.退回研究後,另行申請。--為 05/04 14:28
Jeffery71: 否准處分。(最高行106判183) 05/04 14:29
Jeffery71: 那件從可實體審理,及158-159,都可看出實務認為係處分 05/04 14:32
sinkerwang40: 有沒有發生效果要綜合考察 謝謝 05/04 14:35
allen211330: 林騰蛟是常務次長,對行政法的性質應該不會弄錯才對 05/05 00:48
mainjoey: 行政機關亂用法律還少嗎 423釋字不就是行政機關把行政處 05/05 01:23
mainjoey: 分在書面上寫說這是觀念通知 所以不能救濟嗎 05/05 01:23
ginhwa: 依該法規定教育部根本無權叫遴選會重選,自然非行政處分 05/05 09:57
beyondthee: 厲害了 屎的黨 我說不是就不是~ 05/05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