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aohaobobo: 當初立法者的意見是完全尊重 沒有裁量空間 這點是不是05/04 09:04
→ haohaobobo: 應該納入考量呢 不過如果是這樣 大概一段就寫完了吧05/04 09:04
推 haohaobobo: 任何制度都有界限 當然可以推出有監督之權力 但重點 05/04 09:10
→ haohaobobo: 還是在違了什麼法吧 這就像說殺人怎麼能不受國家處罰 05/04 09:10
→ haohaobobo: 一樣 但問題就是沒有殺人啊 結果花一堆篇幅談殺人為05/04 09:10
→ haohaobobo: 何能不罰 這就是搞錯重點了吧05/04 09:10
推 mainjoey: 立法者不能侵害組織性事項 所以應該是憲法位階吧 不然05/04 10:46
→ mainjoey: 為什麼沒有立法自由 不過組織性事項是否能擴張解釋為05/04 10:47
大學法第三章 組織與會議
第九條 大學校長遴選
→ mainjoey: 選任校長 會有疑義 這可能需要新的釋字來說明05/04 10:47
→ mainjoey: 另外國防大學是隸屬教育部管 所以和衛服部訴願是和不相05/04 10:50
→ mainjoey: 隸屬的機關訴願 所以和本案會略有差異05/04 10:51
當然啊 所以才要律師想辦法凹啊
→ chesterhe: 大法官解釋沒有明確講校長遴選是否為大學自治範圍05/04 14:04
→ chesterhe: 這是很明確的事實 所以台大才想要提釋憲確認05/04 14:04
→ chesterhe: 大學法的"聘任",通說也是肯任教育部有裁量權的05/04 14:10
→ chesterhe: 至於提救濟資格 依判例跟學術見解 台大是有資格提的05/04 14:11
→ chesterhe: 至於適法性監督 教育部沒拿出法律依據也沒得討論05/04 14:24
推 megoo: 個人意見也是傾向大學校長任命應屬於大學自治範疇 非單純組05/04 14:28
推 megoo: 織性事項 否則教育部即得以其否定權控制大學重要人事安排05/04 14:31
→ megoo: 使行政力量深入校園干預學術自由 這點就是現無明文亦無釋字05/04 14:33
→ megoo: 所有才有爭議 另外在下有個異想天開的想法 因本案無論提起 05/04 14:34
→ megoo: 確認訴訟或課予義務訴訟都需訴願前置 能否提確認訴訟也有爭 05/04 14:35
→ megoo: 議(補充性) 有無可能依大審法?5Ⅰ1款直接聲請釋憲(因機 05/04 14:38
確認之訴應該不用訴願前置
機關行使職權那款感覺不行
因為遴選委員會其實應該不具機關地位 僅是台大內部組織
台大具機關地位但校長選舉不是行使職權
推 Equinox: 感謝大大用心整理爭點 關於釋字563號解釋理由書提及自治05/04 14:38
→ Equinox: 事項包含內部組織 但本文卻未提及 我認為這涉及解釋理由05/04 14:38
我有寫啊…所以我說組織性事項是大學自治範圍內啊
→ Equinox: 之主要理由與非主要理由的差別 大學自治發展的背景是為保 05/04 14:38
→ Equinox: 障講學自由 學術自由 故無論主文及理由書皆提及學術自由05/04 14:38
→ Equinox: 但組織性之事務未出現在主文是否為釋憲者刻意排除 而將05/04 14:38
→ Equinox: 之視為非主要理由? 主要理由有拘束力故無疑議 惟非主要05/04 14:38
所以我才說組織性事項不是在憲法位階啊 但是法律位階的大學法的保障甚明吧
不然何必立大學法?
→ megoo: 關之間行使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懇請賜教05/04 14:39
推 Equinox: 理由是否有拘束力仍有爭議 又回到大學自治之宗旨學術自05/04 14:39
→ Equinox: 由 組織之自由是否可與學術自由畫上等號 小弟認為從最簡05/04 14:39
→ Equinox: 單的角度看 管任校長與否並不影響管本人之講學自由 其他05/04 14:39
megoo也提到了啊 組織自主被上級機關控制 教學研究如何自由? 如同法務部透過人事權
控制檢察官辦案 名師們不是整天罵嗎
→ Equinox: 教授亦同 否則每換一任校長學術自由即受侵害?完全不符合05/04 14:39
→ Equinox: 現實情況05/04 14:39
推 Equinox: 又解釋主文刻意將組織之自治事項係對立法者而言 理由書05/04 14:43
→ Equinox: 應以同樣之解釋 係以立法者而言05/04 14:43
→ chesterhe: 就是校長可能影響資源分配 才要透過法律嚴格監督阿05/04 14:57
→ chesterhe: 不然透過選舉選個偏頗的人 資源不合理分配 叫自治?05/04 14:59
推 Equinox: 如果組織自由與講學自由相關 那意思是換了執政者 教授的 05/04 14:59
→ Equinox: 教學內容就要受到影響?就我讀大學的經驗 我是沒遇過也沒 05/04 14:59
→ Equinox: 聽過講學內容因為執政者的變更而受到限制 可能大大比較優05/04 14:59
→ Equinox: 秀出國念書 所以遇到和我不一樣的情況 05/04 14:59
→ chesterhe: 不能說現在法沒明定 就說現讓他上好了 有偏頗再說 05/04 15:01
法無明定的事項 要如何要求委員善盡迴避義務 候選人滿足揭露義務 難道法官是我小學
同學還常常被我尻頭
我也能申請迴避嗎
事後救濟難道不可行嗎
法官被我尻頭亂判害我輸我
難道不能上訴再審嗎
→ chesterhe: 很多人腦筋轉不過來 硬要把監督當成政治力介入 05/04 15:02
如果真的是適法性監督當然不能謂政治力介入
但是看看那法務部意見書…
這點我講到這為止
推 megoo: 公司法?369-2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他公司之人事為控制從屬公 05/04 15:04
→ megoo: 司 掌握人事權的影響力多大不言可喻 05/04 15:05
→ chesterhe: 不監督讓可能偏頗的人上 偏頗資源分配 才影響學術自由 05/04 15:05
這樣是一個選聖人的概念囉?
那總統掌握全國資源最多不用講了吧 其事前揭露又要如何做到
→ megoo: 至於是否需要對大學校長加強監督 是另一層次問題 若有需要 05/04 15:06
→ megoo: 也應有法律明文為依據05/04 15:06
※ 編輯: swgun (114.25.1.131), 05/04/2018 15:13:10
→ chesterhe: 我只能說社會觀感對管這人的偏頗性是有疑義的 05/04 15:12
→ chesterhe: 台大既然是公共財 台大理當要釋明疑義 讓納稅人放心 05/04 15:13
→ chesterhe: 至於總統是公開選 祖宗十八代搞不好都被查遍了 05/04 15:14
→ chesterhe: 個人隱私非違法的醜聞都可以拿出來講 這你就多慮了 05/04 15:15
→ chesterhe: 但現在的確是看不倒法的監督標準 這是政府的缺失沒錯 05/04 15:20
→ chesterhe: 然後有人說台大校長是全校甚至是社會的精神象徵 05/04 16:40
→ chesterhe: 雖然我不認同賦予校長這種形象 但竟然要這樣主張 05/04 16:41
→ chesterhe: 不就更應該清楚的釋明爭議以服大眾 願將其作為精神象徵 05/04 16:42
→ chesterhe: 卻要用法的這種最低標 去賦予校長這樣的形象 豈不矛盾 05/04 16:44
→ shiki7963: 威權政府的政治追殺太可怕 05/06 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