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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中閔事件雙方爭點淺析及我見】 #如果你還不懂爭議在哪 #大學自治?    最近很多不管是長輩、外校同學或甚至是其他同學,詢問我對於管中閔事件的想法或是想 問爭議點所在,現在風向非常的紛雜,也有很多法律上論述,資料量又非常龐大,所以比 較難讓每個人了解此次爭議,而只看到挺管方不斷疾呼所謂「大學自治」。    希望透過這篇文,能讓想理解的人,用比較白話的形式,呈現兩邊的主張,讓不了解的人 ,理解此次爭議所在,但當然法律論述沒辦法這麼簡要陳述,所以就補充一些文章,如果 有任何錯誤之處,也歡迎指正,文末也簡單就我對這件事的看法提出我個人的想法。    這次的爭點先簡化為1個核心爭議和3個子爭議(a.違法兼職台灣大獨董 b.遴選委員會利益迴避問題 c.違法赴大陸兼職),分別簡要說明如下:    【核心爭議】:教育部到底有沒有決定不聘任的權利?    事實 :大學法第9條「由學校組成校長遴選委員會,經公開徵求程序遴選出校長後,由教 育部或各該所屬地方政府聘任之。」    #挺管派 :法條中寫教育部聘任,那台大遴選委員會選出校長後,教育部就只能聘任,不 能不聘任。    教育部 :在新聞稿中說,台大一年拿納稅人這麼多預算,對於重大人事任命,教育部要有把關責任,在更詳細的法律意見書中引用多號大法官解釋跟相關法規,說明教育部針對校長聘任程序及校長適格性。    法律論述部份,可參考文末所附童昱文同學所撰寫的文章!    【子爭議1】:台大尚未跑完程序,管中閔就偷跑先當獨董?    事實 :管中閔5/2送出兼職簽辦表,台大校長楊泮池5/17簽辦同意,6/14就任獨董,10/2 台大正式函復同意管中閔兼任獨董。    挺管派 :5/17楊泮池簽同意,就已經有效力,管中閔沒有先偷跑,後面只是把剩下行政 程序跑完,追認同意而已。且如果認定管中閔這樣兼職算偷跑,根據台大人事室統計,台 大有兼職的教授37位教授,有9成5都是跟管中閔走同樣程序,如果管中閔有問題,那其他 教授不也應該有問題,教育部不應針對管中閔。    挺管派兼職論述部分,可參考文末 #須文蔚老師 的文章!    教育部 :法律意見書有論述,教育部認為,台大5月的同意只是內部簽文,並不會對外生 效。要等到跑完整個行政程序,10月那次的回函,才算是對外發生效力,所以管6月就提 前行使獨董職權屬違法兼職。根據違法兼職相關規定,甚至是連教授資格都會被拔掉,因 此教育部認為違法兼職構成校長的不適格。      法律論述部分,同樣可參考童昱文同學的文章。      【#子爭議2】董事長選獨董,遴選委員會沒有利益迴避? 事實 :委員會內遴選委員蔡明興是台灣大董事長,管中閔是獨立董事,但在選舉過程中 雙方都未揭露這個關係,形成董事長選獨董的情形。    挺管派 :獨董屬公開資訊,本來就公開的;再者,遴選辦法中沒有規定獨董、董事長要 迴避,有偏頗之虞,要聲請迴避,也是要由候選人、遴選委員提出討論、共同決定是否要 迴避,那這次顯然是沒有人提出,並沒有利益迴避的問題。    教育部 :選舉時,因為候選人未主動揭露,選舉時也有遴選委員不知道這層關係,若有 事先知情,可能會影響包含校務會議代表及遴選委員的投票,構成程序的瑕疵。加上,獨 董跟董事長有重大經濟、法律上利害關係,根據行政程序法,教育部認為必須迴避,故應 該重新進行程序。相關法律論述也可參考教育部法律意見書、童昱文同學文章。    【#子爭議3】違法赴陸兼職?論文抄襲? #事實 :當選後,管中閔被爆料到廈門大學等兼職、論文抄襲。    就這兩個部分,教育部並未納作駁回理由當中,可能是因為找不到具體證據,或是牽動到 兩岸學術交流敏感神經,若判定違法可能會有很大的連帶效應,真正原因大概只有教育部 自己知道,但這個理由並沒有在這次的駁回理由當中。對於論文抄襲部分,教育部也沒有 作明確的解釋。    可參考文章:    教育部新聞稿- https://goo.gl/PofscA (新聞稿後附法律意見書、時序圖) 童昱文(針對教育部聘任權、兼職爭議): https://goo.gl/8bv5gp 須文蔚(針對兼職爭議):https://goo.gl/BHy5ni 李茂生老師評論:https://goo.gl/wtE5Fg https://goo.gl/w8A1A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57.2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25402627.A.DB2.html
JackChe: 蔡明興是副董吧 05/04 11:07
haohaobobo: 童的立場那麼明顯 拿他的文章如何說服他人啊 05/04 11:10
haohaobobo: 還是假討論 真帶風向啊 找個中立一點的吧 05/04 11:11
bccbus1228: 這是國考版,只整理爭點,不談政治! 05/04 11:12
mainjoey: 其實即使過程有瑕疵 是否重大 是否合乎比例也會是爭點 05/04 11:16
mainjoey: 只是沒有人觸及到那邊 雙方目前都堅持自己合法 05/04 11:16
mainjoey: 只不過教育部一直沒出公文 沒把違法事實列出 所以不知道 05/04 11:17
mainjoey: 教育部認定的違法 到底是違法律 命令還是行政規則 05/04 11:17
zxc25361: 想帶風向就說 05/04 11:22
ejrq5785: 中立=挺管 05/04 11:23
mainjoey: 這問題如果上法院 真的很複雜 不過我猜大法官解釋會各打 05/04 11:24
mainjoey: 50大板 05/04 11:24
haohaobobo: 中立的話 就不會選童當法律論述的參考資料了 05/04 11:36
mainjoey: 其實誰的論述都可以啦 只是用學生的論述本身強度不夠 05/04 11:42
mainjoey: 都個人見解 和版友發言沒甚麼兩樣 05/04 11:44
Equinox: 某些立場的人好奇怪 明明兩方見解並陳 卻要說別人帶風向 05/04 11:49
Equinox: 原來只有符合自己見解才叫「中立」 受教了 05/04 11:49
edward0811: 要當校長的兼職道德要求高一些,不是法律層面了 05/04 12:02
mainjoey: 不能這樣解 用道德來解就不用考國考了 05/04 12:04
edward0811: 赴陸兼職了,別留戀臺灣的校長,早期都叫投共 05/04 12:05
edward0811: 要不然大法官釋憲,結果又如何,還不是又吵 05/04 12:07
mainjoey: 首先你定性他是赴陸兼職本身就有疑義 畢竟赴陸的教授可 05/04 12:08
mainjoey: 多了 他們沒那麼笨 直接犯法 請參照現任教育部長 05/04 12:08
ejrq5785: 大法官解釋出來若對管不利,某些人:許宗力,不中立 05/04 12:09
mainjoey: 大多都是鑽漏洞 而且這點的判定要法院來判 不是誰說了算 05/04 12:09
swgun: 這篇文是正反並成點進去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 05/04 12:10
haohaobobo: 兩方並陳 然後法律論述參考文獻卻是立場鮮明之人 不就 05/04 12:10
haohaobobo: 是假中立 真帶風向 真心的話 法律論述參考資料應該將 05/04 12:10
haohaobobo: 兩邊的論述都當參考資料 05/04 12:10
mainjoey: 大法官解釋是做法律的定調 05/04 12:10
swgun: equinox如果有空的話麻煩去指正我那篇如何 05/04 12:12
mainjoey: 這裡是國考版 我只關心我考試的時候要怎麼寫 05/04 12:12
haohaobobo: 不就想引人錯誤 讓人以為兩邊主張是這樣唷 但法律人 05/04 12:13
haohaobobo: 的論述是這樣唷 所以應該以法律論述者為準唷 05/04 12:13
mainjoey: 這件事本身就不單純法律層面 如果多方考量 基本上無解 05/04 12:13
edward0811: 恩管就直接出來選舉就好,反正他政治圈也熟 05/04 12:14
edward0811: 看管去選個立委還是市議員,幫臺大也可以 05/04 12:14
swgun: 我是求教不是挑釁就是了 05/04 12:15
haohaobobo: 編排方式明顯是要誤導才是問題 和挺管與否無關好嗎 真 05/04 12:16
haohaobobo: 正的中立不會這樣排版啦 05/04 12:16
helenpei: 其實我真的覺得好的老師,真的帶學生好成績比較重要 05/04 12:30
helenpei: 很多事的規定都太死了,針對人再講一堆 05/04 12:30
edward0811: 建議以後各大學校長開放由師生選出,民主年代了 05/04 12:31
helenpei: 真得甚麼都不沾鍋嗎?真的有這樣聖人嗎?應該不是人吧 05/04 12:31
helenpei: 真的每天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就算當了聖人又怎樣 05/04 12:31
helenpei: 真的人生都不用活,每天為了那些垃圾而活嗎? 05/04 12:31
sylviehsuan: 這篇超不適合發在國考版吧 05/04 12:32
bccbus1228: 樓上的各位大大,小弟受教了,但畢竟這爭議未來必定是 05/04 13:20
bccbus1228: 國考重點,可以請各位大大po出認為適合的爭點整理嗎? 05/04 13:20
bccbus1228: 而不是帶風向叭啦叭啦的,這無助國考寫作,謝謝! 05/04 13:20
mainjoey: 我覺得講爭點沒意義 因為法院判決沒出來沒正卻答案 講 05/04 13:34
mainjoey: 考點可能幫助大點 05/04 13:35
mainjoey: 不過討論爭點釐清一點自己不清楚的觀念到挺好的 05/04 13:35
bccbus1228: 爭點所在就是考點所在不是嗎? 05/04 13:36
wakke: 噓哥考好多年沒上。不專心唸書 整天只會上網教人怎麼唸書 05/04 13:42
mainjoey: 他不見得考爭議問題 而考譬如兼職規定 譬如訴訟種類 05/04 13:49
johnny11111: hao大噓那麼多次可見立場也很鮮明,容不下反證文章。 05/04 13:51
guguguuu: 一直噓的可以示範一下中立的編排給大家看看 05/04 13:52
bccbus1228: m大,兼職的時間點也是從這爭點之一,不是嗎? 05/04 13:53
tomlee1130: 該來一貫性審查囉 05/04 13:55
haohaobobo: 自己開分來嗆自己 很幽默吧 不信 等下開另一隻來嗆自 05/04 14:00
haohaobobo: 己XD 05/04 14:00
KEYs: 參考文章都是綠到發光的角色,我到底看到了什麼,深綠偽裝 05/04 17:24
KEYs: 中立的論述,早已屢見不鮮,麻煩別帶風向好嗎? 05/04 17:24
KEYs: 民進黨洗腦無所不在,我不喜歡藍色,但比較起來我更討厭到處 05/04 17:30
KEYs: 洗腦洗出一堆垃圾的政黨 05/04 17:30
RayKer: 眼中只有顏色嗎,覺得論述有問題就解構人家的說法吧?不 05/04 17:55
RayKer: 該只貼張標籤就開始噓噓噓吧? 05/04 17:55
Equinox: 某些人就沒有要討論法律問題啊 只要提出法律意見的人與 05/04 18:20
Equinox: 自己站不同立場就沒有參考價值 國考版八卦版化了 05/04 18:20
Equinox: 只要有立場就不討論 那我看這件事能討論的也沒幾個了 05/04 18:21
Equinox: 啊 說錯了 只有挺管的法律見解才叫客觀中立 抱歉 05/04 18:23
kaky: "心得" vs "法律意見" XDD 大學法好像空的.... 05/04 18:40
johnny11111: 其實版大可以選擇不貼出處來帶風向,但他還是有把出 05/04 18:51
johnny11111: 處貼上。才讓hoa大有機會狂噓 05/04 18:51
ScottJhou: 想帶? 05/04 19:08
FreeQQ: 鬚 05/04 22:10
todao: . 05/04 22:29
futri752: 為何大家在批評帶風向都不進行實質論述啊 05/04 22:42
brokenback3: 童是反管方大將,校務會議提案拔管,論點會中肯? 05/05 07:37
axis0801: 請不要在別版吵不夠跑來國考版吵,請適可而止 05/05 09:02
catquill: 國考版依法論法 政治權謀請不要隨意猜測 05/05 17:53
famas2200: 這題考出來內文挺管的人絕對零分,我敢賭 05/05 19:36
KEYs: 因為這一篇挺管的見解,故意用0分的方式寫的麻,中立無誤 05/06 15:50
shiki7963: 威權政府的政治迫害! 05/06 23:05
jkoe: 真的是在帶風向!!等大法官釋字吧!不過可能不能救濟了.... 05/07 20:06